鲁甸法院立查立改出实招

2014-06-11 22:06:42 119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鲁甸法院针对群众反映的立案难、诉讼难问题,立查立改出实招,用实际动向群众递交满意答卷。 一是推行首问负责制。要求院机关立案庭和辖区基层法庭对上门咨询或起诉的当事人,只要其案件属该院管辖、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必须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鲁甸法院针对群众反映的立案难、诉讼难问题,立查立改出实招,用实际动向群众递交满意答卷。
  
  一是推行“首问负责制”。要求院机关立案庭和辖区基层法庭对上门咨询或起诉的当事人,只要其案件属该院管辖、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必须立即受理,凡推诿扯皮的给予问责处罚。出台了《立案工作首问负责制规定》,自规定实施以来,实现了“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的承诺。
  
  二是简化立案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诉讼事务所需材料列出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在立案时少等一分钟、少跑一趟路,提供“便捷化”服务。
  
  三是制定便民手册。为及时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全面的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制作了《便民手册》内容涵盖诉讼须知、诉讼流程、收费标准等内容,并通过法制宣传、巡回审判和来访接待时方向群众发放,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还畅通了便民渠道,使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及时维护和伸张。
  
  四是优化升级窗口服务功能,实现“一站式”服务。该院按照上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标准》要求设立了10项服务功能,实行诉讼事务集约化管理、柜台式办公,来访群众有人接待,约见法官有人联系,反映问题有人跟进,递交材料有人接收,案件进度有处查询,判后答疑有人负责,矛盾纠纷有人化解,当事人从立案、缴费到退费、判后答疑均可在立案信访窗口“一站式”完成。         (李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