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

2014-10-31 20:30:34 78
10月31日上午,鲁甸县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周永才原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
  
       

       10月31日上午,鲁甸县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周永才原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所作的说明以及全会公报。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召开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并第一次就此专门作出决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党中央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贡献,是对世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贡献,意味着我国法治建设迎来了新的春天。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宣言书,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总体布局、主要任务,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就是要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充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要扩大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会议强调,必须进一步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会议强调,要持之以恒的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处司法腐败,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会议强调,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坚持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突出庭审中心作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全院干警、各部门、各支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坚持真学、实学、真用,充分利用法院学习制度,采取全院集中学、支部交流学、部门讨论学、个人自主学等方式原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所作的说明以及全会公报。
  
  会议要求,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优患意识,深刻分析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情况,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段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