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法院被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单位

2019-01-07 22:48:46 112
本网讯(陈玉蓉)2019年新年伊始,宣威市人民法院继去年荣获曲靖市五星级文明单位之后,又被命名为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这标志着该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宣威市人民法院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
本网讯(陈玉蓉)2019年新年伊始,宣威市人民法院继去年荣获“曲靖市五星级文明单位”之后,又被命名为“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这标志着该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宣威市人民法院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十九大精神,围绕法院中心任务,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坚持不懈地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当作展示风采、提升内涵的一个舞台,把文明单位创建视作凝聚人心、努力拼搏的一面旗帜,始终秉承“文化育院”的方针,严格按照文明创建有关要求,美化、亮化、绿化机关办公环境,扎实开展法律宣讲、文明劝导、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道德讲堂、勤俭节约、文明风尚传播、优质服务、帮扶共建等活动,努力营造团结向上、文明健康的氛围。
  
  站在新的起点上,宣威市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不竭的创建动力,坚持审判执行和精神文明两手抓,继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扎实深入的精神文明建设转化为强大的精神动力,戒骄戒躁,一如既往立足司法为民的根本,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社会活动,提升干警道德修养,夯实文明创建之基,争做行业典范,续写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