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盗伐林木案件28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危害,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损失。大姚法院依法对其中5名被告人判处一年零三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15名被告人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对7名被告人单处罚金,对1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此次集中宣判,让28名被告人对各自的犯罪行为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盗伐林木的犯罪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从而有效遏制滥伐、盗伐林木的行为;同时也对旁听群众进行了保护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爱林护林意识,预防和减少了滥伐、盗伐林木案件的发生。
多年来,大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多次组织开展严打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生态环境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下一步,大姚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预防、惩治、教育、保护的作用,不断创新环境司法保护新举措,严厉打击和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为推进大美大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王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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