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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银行账户存款,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案款

2019-07-19 20:24:47 377
本网讯(通讯员:张孝志)近日,伽师县法院执行局受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银行卡案件标的金额。被执行人王某主动与该院执行干警联系,并将案款主动给付申请人李某,标志着该
  本网讯(通讯员:张孝志)近日,伽师县法院执行局受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银行卡案件标的金额。被执行人王某主动与该院执行干警联系,并将案款主动给付申请人李某,标志着该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为同乡亲戚,两人于2016年10月12日约定,由申请人负责伽师县某大厦1-3层室内乳胶漆粉刷,合同约定工程验收15日内付款。2017年12月27日,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出具工程结算单并写了一份证明。因被执行人至今未付工程款239376元,故诉至本院。
  
  伽师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案款,故申请人向该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局依法受理后,依法运用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案款标的。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冻结执行裁定后,被执行人着急向该院解释称会第一时间还款。在申请人收到案款后,该院第一时间解除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冻结账户案款标的,本案顺利得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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