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诉讼服务新模式 保障经济发展高质量

2020-06-24 17:30:48 115
新源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扣党中央治疆方略、自治区党委1+3重点工作主线,主动将人民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
  新源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扣党中央治疆方略、自治区党委1+3重点工作主线,主动将人民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各项司法服务和保障措施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同频共振,积极推动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与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1+N系列措施深度融合,真正做到将顾大局、谋大局、助大局的要求融入司法服务与司法保障全过程。
  
  一站式诉讼服务,力促司法为民提质增效
  
  根据自治区高院《关于做好一站式建设示范工作》的总体要求,新源法院立足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及时拟定路线图,制定时间表,明确新举措,强化软硬件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司法为民“亮丽名片”,已初步建成集立案服务,便民服务、多元解纷、分调裁审、信访化解、审判辅助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线下一站通办,线上一网通办的诉讼服务体系。
  
  “八窗口”设置推进诉讼服务集约化。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规范诉讼窗口功能设置,明确民事、刑事、执行双语立案、跨越立案、诉讼保全司法辅助、诉讼缴费、集中送达、自助电子档案查询“八窗口”服务功能和工作机制,简化环节,窗口前移,集约办理,不让群众多跑一次路,真正实现“一站式诉讼服务”。构建“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四位一体的互相支撑补充的便民立案新格局,今年共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5次,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法院多服务”的诉讼方式转变。同时深化立案“110”工作机制,积极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特色服务,今年以来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7次。结合法院队伍建设,突出党建引领,积极打造党员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等服务品牌。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及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开通民营企业、涉扶贫诉讼案件绿色通道,不断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何纪明)
  
  “八区”建设落实诉讼服务多样化。中心设置导诉区、自助服务区、书写服务区、休息等候区、便民服务区、立案区、诉调对接区、信访接待区8个功能区。导诉区配备专职双语导诉员,打破时空限制,向当事人提供全天候、无死角的诉讼引导和法律咨询、材料收转等服务。自助服务充分结合信息化深度应用,配备自助诉讼服务终端、诉讼风险评估一体机、法律咨询服务终端等设备,由导诉员负责为群众自助诉讼服务进行指导协助,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智能的诉讼服务。书写服务区提供桌椅、纸笔、各类诉讼文书模板和诉讼流程服务手册等;便民服务区设置打字复印、法律援助、保险业务、便民服务柜等4个服务功能模块,向群众提供最便捷、最优质的服务。立案区依托“八窗口”规范集约化立案服务。诉调对接区打造集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特色调解及速裁“五位一体”的诉调对接联动机制。信访接待区实现法官会见、领导接访、远程视频接访等服务功能,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3+4+4室”建设力促诉调对接规范化。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力量,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诉调对接联动机制。探索将调解员请进来,设置巴尔泰工作室、律师调解室及金融保险纠纷调解室,自5月中旬正式入驻以来,共调解纠纷74件,司法确认56件,当场履行7件,调解和好6件。根据我县案件实际情况、纠纷类型特点,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民间借贷纠纷、家事纠纷以及物业纠纷四个专业化调解室,共调解案件574件。由法官+书记员组成的4个诉裁团队,确保案件能调则调,能判则判,已办理案件516件。上述团队共办理民商事案件1154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56.3%。
  
  构建多元解纷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新源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结合“万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积极参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向党委汇报,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
  
  构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依托“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探索建立3个法官工作室,在全县13个乡(镇)全覆盖设置法官便民服务点,每个工作站、服务点都配备一名法官,与乡镇司法所及选聘的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事宜,为全县搭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县、乡、村”三级社会治理网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4月21日,立案庭接到一起邻里纠纷诉讼材料,经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则克台镇阿西勒村村民,而且是前后院邻居,因为宅基地的事情发生矛盾,结合该案具体情况,依托法官工作室和基层调解委员会开展上门调解工作,法官、人民调解员从法律规定和社会关系两个层面进行释法析理,并通过“六尺巷”的典故耐心细致的进行思想引导,冷静下来的双方各自选择了退让,最终纠纷圆满化解。今年以来,新源法院依托“三级联动”社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和法官便民服务点“桥头堡”作用,协同、配合、引导基层各支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仅发挥了法院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也有效促进了部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加大基层调解组织培训指导力度,提升多元解纷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发挥法院司法实践优势,主动深入乡(镇)村(社)、单位(部门)开展培训指导,提升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梳理总结各类型案件的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通过现场集中培训、线下点对点针对性指导、共同参与诉讼调解、旁听庭审等形式加强对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提升其调解工作水平;目前录入系统的特邀调解员50人,今年选派法官开展集中培训2场次,涉及13个乡(镇)46个村(社);五月以来由法官下乡镇进行点对点的培训18次,人民调解员共调解案件193件,参与旁听庭审3件,通过以案带训积累矛盾纠纷化解经验。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主动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积极与公安局、司法局、各乡(镇)等辖区职能部门对接,跨前一步,主动作为,充分运用综合治理网络平台,完善与辖区职能部门、基层组织在处理群体性、复杂性纠纷中的协调机制,形成提前介入、统筹协调的工作模式,着力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依托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近距离了解法院;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或庭审观摩,起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总结反映新源县实际的审判实践中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依托新媒体平台,通过庭审直播、新闻发布、微信、抖音等发布形式,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5月14日,新源法院结合“百日大练兵”活动,将2起刑事案件通过巡回法庭的形式开到塔勒德镇塔勒德村,并邀请辖区群众现场观摩庭审,通过近距离参与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和一起盗窃案件的庭审,让老百姓近距离聆听了一场生动的法治课,干部群众反响强烈,纷纷表示很受教育,提升了基层群众守法懂法用法的意识。
  
  高质量推进诉源治理,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新源法院紧扣新源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请进来”“走出去”“动起来”3项举措,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首先是结合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请进来”,进驻法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实现部分案件的分流。其次是通过法官联系点等形式“走出去”,选派法官深入基层、联系行业,定期同基层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开展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交流培训指导等,充分激发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生机活力,实现多元解纷的优势互补,推进大部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第三是推动构建多方联动机制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动起来”。坚持在县委政法委的统筹下,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多方联动机制。
  
  落实司法服务与保障,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依法平等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4月28日,新源法院协调县工商联、企业代表等召开多元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联席会议,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纠纷绿色窗口。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工商联选派调解员列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负责立案登记前的委派调解、立案登记后的委托调解等工作,由我院民二庭负责对接工作,并提供业务指导和法律释明服务,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目前我院优先为小微企业受理案件249件,其中诉前调解成功55件,完成司法确认55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引导涉及中小微企业的案件通过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以、云庭审、在线视频调解等信息化手段参与调解、诉讼,最大限度的提升效率和降低诉累。5月18日,选派法官对伊犁西漠烁果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开展点对点的法律服务,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宣传法律政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帮助企业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现实困难,提振企业信心。
  
  今年4月,原告某建筑公司诉被告某民营企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未履行工程结算支付协议,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90余万元。立案人员通过对诉讼材料审查,认为本案法律关系较为明确,双方曾形成支付协议,具备调解结案基础。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在充分了解纠纷成因、企业困难、诉讼风险后,调解员针对性的提出设置支付缓冲期、分期付款、未履行保障条款等建议,积极引导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不仅有效化解双方矛盾,更促进两家民营企业再度携手合作、共同发展。
  
  推动辖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发展旅游支柱性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促进和保障新源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23日,组织文化旅游相关单位部门召开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多元调解联席会议。旨在加强各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旅游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及时妥善化解旅游纠纷,从源头上减少涉旅游纠纷和诉讼案件,共同建造旅游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在新源县那拉提5A级景区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推行“110”司法服务新模式,开通涉旅纠纷“绿色通道”,针对涉旅游业纠纷,做到当日受理,当日调解,当日送达,对调解不成功的,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在旅游巡回法庭配备执行员,对案件快速审理,快速执行。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旅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申请人张某在某景区旅游过程中,因旅游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张某受伤,立案庭收到起诉材料后,征得当事人同意情况下,将该案件委派至旅游行业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耐心细致的主持调解,法官积极协助,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并现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保护金融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5月5日,组织县人行等金融部门以及保险机构召开多元化解涉金融保险纠纷案件联席会,共同商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并与各分行及保险公司签订诉调对接工作规范,各分行确定调解员名单,列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名册,负责立案登记前的委派调解、立案登记后的委托调解等工作,由立案庭的法官对接诉前调解工作、业务指导和司法确认等工作。6月6日召开诉调对接推进会,通报了涉金融保险纠纷案件办理情况,并听取了各方意见建议。6月13日,由法院和银行保险机构共同打造的金融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5月以来共完成金融保险纠纷调解24件,其中诉前调解成功完成司法确认11件。坚持将诉讼服务转型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互联网+”的诉讼服务模式,将诉讼活动全面由“线下”搬到“线上”。近日,我院受理了一起金融纠纷案件,被告人叶某目前人在库尔勒,因疫情及其他特殊原因近期无法到法院参与调解,征求双方的同意后,将该案委派至金融特邀调解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视频连接功能进行远程“云调解”,并通过“云”签字确认达成协议,最终该案件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
  
  新源法院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服务大局,面对当前经济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做到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和站稳立场、把准方向相结合,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紧扣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特点、新形势、新任务,以人民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坚持法治理念,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的同时,勇于探索创新、优化完善诉讼服务工作机制,以“一站式”建设为抓手,将推动诉讼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推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相结合,同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为辖区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