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补助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自治区高院关于召开《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和新源县人民法院实际,2020年9月
为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补助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自治区高院关于召开《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和新源县人民法院实际,2020年9月21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召开“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褚福超同志主持,全院在岗干警参加。
会议传达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院党组书记、副院长褚福超同志宣读了《新源县人民法院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并对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部门责任、重点整治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就如何开展好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全院干警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意义。
二是自觉查找不足。开展专项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院干警尤其是审判执行法官要坚持刀刃向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自治区高院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对照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坚决纠正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不良作风,着力整治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司法不严明、不规范、不文明行为。
三是围绕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要结合上级法院专项整治通知精神,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强化措施、夯实责任,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