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人民法院涉金融案件执行案例

2020-10-21 15:53:47 167
自今年三月以来,新源县人民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对涉金融机构的贷案款,采取集中清理、集中行动、集中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典型案例 中国农业银行新源县支行与张某、阿某、袁某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0万余元,被执行人以自身经济
  自今年三月以来,新源县人民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对涉金融机构的贷案款,采取集中清理、集中行动、集中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典型案例
  
  中国农业银行新源县支行与张某、阿某、袁某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0万余元,被执行人以自身经济能力有限为由,拒绝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义务,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第一时间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阿某、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经查控,仅发现阿某5万元存款,其他被执行人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因受疫情影响被执行人各自经营的店铺一直未营业,没有收入,存款不多且现在复工也需要资金,该案陷入困局。
  
  在本次集中执行过程中新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实际情况后,通过集体谈话、分别做工作,从法律层面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从情理层面体谅被执行人的难处,经过一天的努力,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在一个月内被执行人将案款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法院经过细致核查,结合当前大环境实际情况,运用司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体现了强制执行工作中加大执行力度和善意执行理念的有机结合。(胡俊晓 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