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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组织卖淫案宣判

2021-02-03 17:55:44 1736
本网讯(通讯员:王毅)近日,耀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熊某等十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宣判,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五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0年4月份以来,郑某、熊某等人先后在新区、耀州区的酒店登记入住并将酒店作为卖淫场所,招
 本网讯(通讯员:王毅)近日,耀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熊某等十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宣判,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五年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20年4月份以来,郑某、熊某等人先后在新区、耀州区的酒店登记入住并将酒店作为卖淫场所,招揽多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期间十名被告人从收银、接待到望风、招嫖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严重玷污了社会风气。案件移送起诉后,耀州区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全面细致审查,迅速理清了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以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在听取被告人的意见后,全案十名被告人均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并签署了具结书。法院在充分保障各被告人权利的前提下,原计划两天的庭审仅用四个小时便告一段落,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十名被告人均正值壮年,本应通过自身的智慧和汗水,来赚取干干净净的钱,上能孝敬父母,下可抚养妻儿。但他们却以身试法,通过组织卖淫活动获取不义之财,扰乱社会安定,最终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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