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彭吉星)近日,永善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时,敏锐发现该案还涉及到农民工工资的权益保障问题,为根治欠薪隐患,办案法官坚持以能动司法理念靠前履职,切实保障19名农民工过好安“薪”年。
基本案情
因差欠工程款问题,承包方云南誉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发包方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永善人社局)起诉至永善法院,实际施工人刘某等三人申请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庭审发现欠薪问题,法官管起了“闲事”
经两次庭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差欠工程款问题以及发包、承包和实际施工人的关系问题,三方均未产生大的分歧,案件判决思路基本明朗,本案似乎就只差撰写送达判决书的环节。但因在庭审中听到第三人阐述尚差欠19名农民工130余万元工资时,承办法官以结案还必须“结事”的办案思路,积极联系永善县劳动监察大队提供名册,与第三人核实差欠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情况,督促被告永善人社局及时将工程款打入永善法院专户。
监督兑付差欠工资,切实保障民工权益
在确认案款打入本院专户后,为保证19名农民工尽快拿到工资,承办法官在帮助本案第三人第一时间领取案款后,全程监督第三人及时兑付差欠工资。现19名农民工已全额领到应得的工资130余万元,拖欠3年多时间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妥善化解,4件已起诉至法院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也顺利以撤诉方式结案。
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小家”幸福冷暖,更关系民生保障大计。下步工作中,永善法院将继续坚持以能动司法理念靠前作为、主动作为,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为目标,依法开展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保障好农民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