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强制措施,善意文明执行

2024-03-06 17:56:30 7
喀什市人民法院秉承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通过巧妙运用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喀什市人民法院秉承人民至上的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通过巧妙运用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王某与李某因借款发生纠纷,诉至喀什市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在规定期限内向王某偿还借款1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在规定时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喀什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某依法传唤,李某无正当理由无故未到庭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对李某进行了二次传唤,被执行人李某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请求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考虑到被执行人李某年纪偏大,并患有基础病,执行干警前往李某家中为其做起了思想工作,向其告知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后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沟通,李某表示可以找人对该债务进行担保,王某也表示同意撤销对被执行人李某的拘留申请,至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下,被执行人李某按照和解协议内容如期将债务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喀什市人民法院秉持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用尽一切执行措施,在法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力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在严厉打击“老赖”的同时,也将善意文明理念贯彻到执行全过程。(古再努尔·艾尔肯、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