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医保基金报销和第三方赔偿金不能同时领取,那我同意将该执行款退回大姚县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3月6日,在大姚县医保局和大姚县人民法院的共同见证下,经法官现场进行释法说理,因不知情而同时领取了医保基金和第三方赔付款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李某,当场主动决定将医保基金报销款退还医保部门。
一直以来,由于医保部门与司法审判部门信息不对称,在人民法院审判人身损害案件中存在第三方侵权涉及医保基金报销的情况下,医保部门不能及时获悉第三方侵权的情况,导致无法行使追偿权,使得一些参保人在第三方责任事故案件中既享受了医保基金的报销,又获得了第三方的赔付,造成医保基金流失。
对此,2024年以来,大姚法院紧盯第三方责任事故的薄弱环节,积极与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工作协作机制,细化第三方侵权涉医保基金报销案件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比如:确定分管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络人员,建立以书面函件和工作专班交流沟通的日常协调机制,形成案件会商、台账梳理、后续清退的全流程监管工作步骤,实现了医保基金问题由被动发现转变为主动管理。
截至目前,大姚法院已同医保部门共享案件信息台账14条,清退第三方侵权涉医保基金报销案件2件,追回医保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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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若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