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0日,大姚法院首次司法确认一起涉外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据悉,这是自202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大姚法院首例通过司法确认化解的涉外民事纠纷案件。
老挝籍当事人小塔(化名)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在大姚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向大姚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日受理审查后,认定该调解协议符合自愿性、合法性、可执行性的要求,确认该协议有效,并于同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加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裁定书。
大姚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既维护了外国友人的合法权益,更展现了中国法官公正、高效、专业的良好形象。( 李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