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大姚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有效彰显了司法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2023年8月14日,李某向某汽车店租赁车辆,但一直未支付租金、车辆也未交还,汽车店经营者王某报警后,警方协助王某将车辆追回,李某写下欠条并约定了支付租金时间。2023年9月26日,约定时间已过,李某仍不支付租金,王某遂将李某诉至大姚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李某支付王某租车费用4325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按照期限支付王某租金,后王某向大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过多次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发现李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李某曾多次在电话中承诺会交纳全部执行款,但每次承诺都石沉大海。最后甚至拒接执行干警电话,玩起了失踪。
2024年6月3日,执行干警依法将李某传唤到法院,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则辩称自己没钱。执行干警再次向李某阐明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以及拒不履行带来的法律后果,李某仍充耳不闻。最终,李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未付执行款4325元,被大姚法院决定司法拘留15日。( 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