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姚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24年4月,李某与起某在大姚县某路段骑车行驶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起某经济损失2000余元。在后续的沟通中,双方对损失金额产生较大分歧,起某遂将李某诉至大姚法院。
承办法官经过仔细审查梳理,认为此案有很大的调解空间,考虑到本案标的较小,关键在于如何通过有效沟通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在诉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合法理、情理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找准分歧、积极劝和,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也主动赔偿了起某的经济损失,一起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通过诉前调解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是深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纵深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为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大姚法院在各方的协调配合下,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妥善化解各项涉民生案件,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李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