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民法院创新调解策略,为初创企业发展留“生道”!

2024-08-06 11:08:34 1
近日,一起涉及数名货车司机与货卡帮农公司的运输费用纠纷案,在喀什市人民法院的积极调解下,达成了一项兼顾法律公正与企业生存的创新解决方案,展现了司法实践中的智慧与温情。案件基本情况:数名货车司机作为原告

近日,一起涉及数名货车司机与货卡帮农公司的运输费用纠纷案,在喀什市人民法院的积极调解下,达成了一项兼顾法律公正与企业生存的创新解决方案,展现了司法实践中的智慧与温情。

案件基本情况:数名货车司机作为原告,依据与被告货卡帮农公司签订的合法有效运输合同,完成了约定的运输任务并缴纳了相应保证金。然而,由于货卡帮农公司处于初创阶段,面临资金链紧张的问题,未能按时支付运输费用,引发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材料,认为运输合同纠纷事实清晰,法律关系明确,但考虑到货卡帮农公司并不是不愿支付运输费用而是处于初创阶段资金链暂时短缺。面对这一情况,法院没有简单采取开庭审理,而是创新性地设计了一套调解方案,在保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的同时,既考虑到了企业的实际困难和可持续发展,又最大限度缓和矛盾关系,保持双方利益均衡。

在具体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要求货卡帮农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不受重大影响的前提下,按照每位原告应得运输费用的比例,分阶段逐步偿还债务,明确所有款项需在一年内全部结清。此举既确保了司机们能够逐步获得应得报酬,也为货卡帮农公司提供了宝贵的喘息时间,以调整财务状况,实现长期偿债能力。最终,经过承办法官对案件和实施情况的剖析与解释,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喀什市人民法院通过对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法律的灵活性与人情味,更是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出一条平衡个体权益与企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路径。同时也强调了在处理类似经济纠纷时,寻求双赢或多赢解决方案的重要性,是“枫桥经验”在新时代背景下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诠释。(谢玲玲  赵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