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生而不养”就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吗?

2024-08-31 22:38:36 1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父母不仅是德之根本,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然后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老人因无人赡养与子女对簿公堂。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伯什克然木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赡养父母不仅是德之根本,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然后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少数老人因无人赡养与子女对簿公堂。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伯什克然木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老人的晚年生活得到了保障。

基本案情:

阿某年轻时,经常因琐事与妻儿产生矛盾,导致与妻儿在近十年的时间里一直存在隔阂,纷争不断,无奈的妻子只能将两个孩子带回娘家居住。分居期间,阿某卖掉了两人婚房用于日常挥霍,自己借宿在姐姐家,对妻儿则不管不问。如今,阿某已年逾六旬,患有脑梗,心衰,高血压,尿蛋白等多种疾病,且居无定所,需要人照顾。这时的阿某想起有妻儿可以依靠,便要求妻儿将其接回家中照顾赡养。因阿某早年对家庭不管不顾、且双方隔阂较深,妻儿拒绝将其接回家中,多次沟通无果后,阿某向法院提交了诉状,将妻儿告上法庭。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中阿某有错在先,如果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无疑会给即将破裂的家庭关系再添新伤,只能循循善诱,以合适的方式修复亲情、消除家庭成员之间的隔阂。在具体审理时,承办法官充分发挥多元调解优势,积极调动村委会的力量,与村委会干部一同劝解阿某及其妻儿,对阿某不承担家庭责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其妻儿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释法明理,劝告阿某在今后生活中应多体谅、关心妻儿,主动承担家庭责任,终于理清了阿某与妻儿的“家务账”,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阿某的妻儿同意将阿某接回家中照顾,让阿某“老有所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隆小翠、热依汗古力·于苏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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