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旅”双向赋能 擦亮大姚旅游新“枫”景

2024-10-31 15:53:43 1
大姚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民风浓郁、人杰地灵、生态良好。近年来,大姚成功打造了七街文旅小镇、蜻蛉谷度假村、赵家店紫丘村、三潭瀑布、三台核桃森林公园等一批康养旅游胜地,极大地提升了大姚县整体的旅游竞争力。

大姚历史悠久、资源丰富、民风浓郁、人杰地灵、生态良好。近年来,大姚成功打造了七街文旅小镇、蜻蛉谷度假村、赵家店紫丘村、三潭瀑布、三台核桃森林公园等一批康养旅游胜地,极大地提升了大姚县整体的旅游竞争力。在推进文旅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大姚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法治+文旅”融合模式,为文旅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景”+“美景”,护文旅公正。对旅游合同纠纷、旅游服务侵权等案件开启快立、快审、快结通道,确保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为文旅产业的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同时,加强与文旅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文旅产业发展动态和司法需求,为精准司法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普法”+“宣传”,助文旅法治。深入景区、企业、社区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法律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游客和商户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法,指导游客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如何依法维权,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无讼”+“解纷”,促文旅和谐。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与文旅部门、企业建立了多元解纷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化解涉旅矛盾纠纷。2016年在石羊孔庙设立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2022年在游客接待中心设立旅游纠纷调解工作室,围绕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全方位治理,通过普法宣传、靠前指导、调解优先、合力共治,更加高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诉前,消灭在萌芽,最大程度实现“小事不出景区,矛盾就地化解”,积极打造“无讼景区”。自旅游巡回法庭成立以来,通过诉前调处旅游纠纷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线上”+“线下”,绘文旅“枫”景。线上利用智慧法院平台,开展远程调解、在线诉讼等服务;线下组织法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景区景点,了解旅游纠纷易发多发的因素,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并与旅游公司、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司法所建立旅游纠纷信息互通的微信群、QQ群,确保第一时间将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及时化解,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及时解纷服务,做深做实“法旅融合”,从源头上减少“涉旅”纠纷,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游客身边,营造平安惬意、和谐稳定的旅游环境。

下步工作中,大姚法院将继续深入探索 “法治 + 文旅” 融合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大姚县文旅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让大姚的美丽山水与法治建设共同绽放光彩。( 李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