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缠六年有余的建房纠纷?看法院如何破局

2024-11-07 17:35:18 1
“法官,感谢你们耐心地帮助我们调解,今天我们的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说道。近日,一起在大关县某村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在大关法院木杆法庭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开开心心地签署了调解协

“法官,感谢你们耐心地帮助我们调解,今天我们的事情终于得到了解决”,当事人向承办法官说道。

近日,一起在大关县某村的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在大关法院木杆法庭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开开心心地签署了调解协议,为此这起困扰了双方六年有余的纠纷通过法院划上了句号。

案情简介

2017年年初,老王(化名)为改善家庭居住环境,决定修建新房,因老李(化名)长期在本地为他人建房,具备一定的建房技能,加之双方系亲属关系,老王便找到老李,将自家修建新房的施工工程承包给了老李。2017年年底,新房修建完成,老李将房屋交付给了老王,但双方却因房屋柱子等个别之处存在开裂问题引发纠纷,老王拒绝将剩余工程款支付给老李。2023年,老王欲装修该房屋,遂多次申请当地村委会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但调解未果。老王遂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老李赔偿其10余万元,并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老王坚持认为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要求老李进行修复,并赔偿其损失。而老李认为老王的指控毫无根据,房屋已经交付给老王六年有余,老王至今未将工程款付清,现在却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进行状告,明显不合理,老王应立即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如老王坚持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则该鉴定就鉴定。双方情绪激烈,争执不下,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农村建房市场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激烈矛盾,承办法官深入现场进行勘察后,耐心地向双方释明各方的举证责任以及鉴定的风险和成本,鉴定耗时长,鉴定费可能会超过建房款和修复费,一旦成本增加将会使双方的损失扩大化,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权衡诉讼成本和调解优势,寻求和解的可能性。在当事人的同意下,本案历经多次“视频+现场”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团队及当地村委会退休老支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选择了握手言和,放弃了鉴定,并达成和解,老李同意给付老王1万余元的修复费,与工程款折底后,老王将差欠的老李的工程款支付给了老李,本案不仅解决了老王诉请的房屋修复问题,同时还将老李的工程款问题在一个案子中予以解决,切实用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做到了“一案多案结”,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解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这起纠缠六年有余的纠纷正式落下圆满的帷幕。(作者:贾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