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敲响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
庭审现场并未出现书记员紧张忙碌的身影
没有键盘敲击的声音
书记员去哪里了呢?
这是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无书记员庭审”新模式。在开庭前,法官向原被告双方阐明“无书记员庭审”的运作方式、法律效力,告知该庭审的独特优势,并询问是否同意用庭审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的庭审模式,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并签署了电子签章,庭审就此展开。
庭审前,法官通过智慧庭审系统进行庭前播报、告知确认、庭前测试,确保庭审过程画面流畅、声音清晰、程序规范。随后,点击一键开审,同步启动录音录像,对庭审进行全程记录。庭审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引导下完成了答辩、质证等环节,无需等待书记员记录,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流畅,用时不到20分钟,极大地提高了庭审效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代替法庭笔录。采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可以流畅发表自己的意见,无需因等待书记员记录而放慢陈述速度,法官和当事人完全实现了无障碍交流,庭后当事人也无需核对、签阅笔录,实现了“到庭即开庭,闭庭即离场”。此外,对于一些识字不多的当事人,也避免了无法核对庭审笔录的难题。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庭审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更好地贯彻平等、诚信、处分、辩论等诉讼原则。
“无书记员庭审”模式将书记员从繁重的庭审记录工作中解放出来,能够将更多时间投入到其他审判辅助工作中,有力提高了案件质效。
下一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将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立足审判实际,推进“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模式优化再升级,以无纸化为抓手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向纵深发展,以科技赋能审判工作现代化,积极回应数字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打造新时代智慧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