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从点滴做起

2014-03-10 13:08:53 135
本报讯:(通讯员:孙光永)践行司法为民、彰显人文关怀是人民法院办案的宗旨和目的,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日,永善法院民二庭深入务基镇八角村,提供司法便民服务,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汪某与鲁某属亲属关系,多年来,两家
  本报讯:(通讯员:孙光永)践行司法为民、彰显人文关怀是人民法院办案的宗旨和目的,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日,永善法院民二庭深入务基镇八角村,提供司法便民服务,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汪某与鲁某属亲属关系,多年来,两家相处融洽,关系甚好。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鲁某因建房资金短缺,分三次累计向汪某借款45000元,约定待鲁某获得土地征收款后偿还。鲁某房屋建成后,负债较多,家庭经济拮据,所获土地补偿费用不足以清偿债务。面对汪某的多次催债,鲁某心烦意乱,选择了外出打工、逃避债务。汪某认为鲁某不顾亲情、不讲诚信,一气之下,将鲁某告上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后,根据汪某提供的线索,联系上了在广东打工的鲁某,并得知鲁某正身患重病,无力回家应诉。经承办法官耐心的说服教育,鲁某对其未能及时偿还债务深感内疚,表示愿意委托其哥哥配合法院处理此事。
  
  2014年3月5日,承办法官指导鲁某完善相关委托手续后,又得知鲁某的哥哥患麻风病多年,根本不可能到法院参与处理此事。3月6日,承办法官与汪某说明此情后,及时到鲁某哥哥家居住地,组织双方协商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向鲁某征求意见和看法,并循循善诱、耐心疏导,鲁某兄弟对法官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深受感动。汪某对鲁某的家庭境况也表示同情,在给付时间上也作了较大让步,双方最终达成了在7月15日前分两次还清债务的协议。
  
  通过该案的处理,我们切身体会到司法为民不在乎惊天动地,而在于从细微入手,着眼于点滴,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使人民群众能从内心深处感悟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不是一名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