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村长”是咱老百姓的贴心人

2014-12-25 22:52:01 170
以前我们在村里遇到矛盾纠纷时,由于缺乏专业人士的调解,距离县城路途又比较遥远,很多矛盾纠纷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解决,致使一些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最终变成了信访行为。但是,自从我们有了法官村长后,不管什么时候遇到矛盾纠纷只要联系法官村长,他们
  “以前我们在村里遇到矛盾纠纷时,由于缺乏专业人士的调解,距离县城路途又比较遥远,很多矛盾纠纷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解决,致使一些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最终变成了信访行为。但是,自从我们有了“法官村长”后,不管什么时候遇到矛盾纠纷只要联系“法官村长”,他们便会及时来到我们村民家中,或者是田间地头进行调解,他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我们讲法律、明事理、止纷争,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调解,我们也都很信任“法官村长”,他们使我们大家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了,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法官村长”真是咱们老百姓的贴心人”。阿克陶县皮拉力乡村民阿不来提•阿不都热依木激动地说道。
  
  “吾斯曼江法官,您真成了老百姓心中的村长了。皮拉勒乡村民说,今天上午吾斯曼江法官不来其他人也别掺和,我们不接受调解。”2014年9月19日一早,吾斯曼江前脚刚进办公室,手机里就蹦出一条短信。他看了看发信人:村民吾拉依木•吾舒尔。对于这起纠纷,吾斯曼江多少也听说了一些。2007年皮拉力乡某村村委会为了改善村路,向原告萨某借款14000元,并给原告萨某写了张借条并加盖了村委会的章子。2008年10月份被告单位以“我们把水费还没收完,水费收完后还钱”为由给原告萨某重新写了一张借条,并注明2011年10月之前还钱。2011年10月萨某去被告单位说还钱时,被告单位新任的村委会主任以“借款的事我们不知道,所以我们不还钱”为由拒绝还钱。“法官村长”吾斯曼江在入村排查矛盾中得知此事后,前后打了20多次电话,先后三次到家里做工作才使矛盾化解有了转机。当天,在“法官村长”吾斯曼江的主持下,调解协议顺利达成了。被告单位阿克陶县皮拉力乡某村村委会于2014年10月1日之前一次性赔偿原告萨某的借款14000元。原告交法院的诉讼费150元由被告单位阿克陶县皮拉力乡某村村委负责赔偿给原告萨某。
  
  调解成功后,萨某来到吾斯曼江身旁紧紧地握住他的手激动地说道“当初村委会借钱修路是为了给我们老百姓好,我毫不犹豫的便答应了,但是之后的好几年村委会都以各种理由为借口拒不还钱,这让我心里很憋屈,很难受,还好有像您这样的“法官村长”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真的太感谢您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心里的感受了…”。说到这里时,萨某已经开始哽咽了,浑浊的老泪低落在了手上…
  
  “法官村长”,并不是所有的法官都去村里当“村长”,法官依旧正常在法院上班,但法院的法官也要“包村”,每周都要至少下村一次,经常保持和村里的联系。当村里出现纠纷解决不了需要法官出面的时候,他们就下到田间地头、农牧民的家里调解。因此,他们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法官村长”。
  
  像平常一样,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法官村长”吾斯曼江•玉素因身着制服,提着笔记本电脑,面带微笑的来到所负责的加马铁力克乡村民家中调解矛盾纠纷。查看吾斯曼江的“法官村长日记”,里面密密麻麻记录着自从担任法官村长以来调解的所有案件情况,仅2014年,吾斯曼江•玉素因深入到自己所负责的乡(镇、场)中当场化解纠纷就有120余件(次)。
  
  “现在村民们的法治意识也在逐渐提高,在遇到一些矛盾纠纷时他们也想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尽快得以解决,过去一些偏远地方的农牧民要想到法院寻求司法帮助需要走很长时间的路,对于平时农活较多,生活并不富裕的他们来说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我们定期都会前往所负责的乡(镇、场)化解案件矛盾纠纷,全天候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尽可能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虽然有时候一天要周折劳顿跑好几个乡(镇、场),但是每当看到当事人双方最终握手和解的时候很欣慰,觉得再多的奔波和劳累也都不算什么了。”吾斯曼江说,自打当上了“法官村长”,自己的工作时间从原先的“八小时”变成了现在的“全天候”,光电话每天都要多接五六个,有村民咨询法律的,有司法所、村民调解委员会寻求法律帮助的,也有发牢骚反映问题的。
  
  由于阿克陶县高山牧区约占全县总面积的96.4%。群众居住相对分散,交通十分不便,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群众的诉讼成本。针对这一情况,阿克陶县法院加大投入,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大力推行“法官村长”工作机制。“法官村长”定期到所负责乡(镇、场)进行立案受理、开庭审理、调解或判决,主动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让群众不出乡村甚至足不出户就能解决诉讼难的问题。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丁子清介绍,该院目前共有5名“法官村长”,针对阿克陶县辖区的乡(镇、场),通过制作“法官村长”联络牌,公布法官电话号码,印制宣传资料,方便群众联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法官村长”通过走进村队(组),发现矛盾纠纷后,与村两委班子、民调组织及时沟通,进行登记梳理,然后分类引导,最后分类调处。由于这些“不拿村里报酬”的“法官村长”,始终抱着自己多跑点路,自己多流些汗,自己多受些委屈,也要多为群众着想的理念,尽快把群众关心的问题解决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时常怀着“为民”的高尚情怀,所以他们受到群众们的普遍拥护和尊重。
  
  通过“法官村长”工作制度,让“法官村长”与所包乡(镇、场)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深入乡(镇、场),深入源头,很多矛盾纠纷能够提前发现、及时解决,避免了矛盾扩大升级,缓解了信访压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今年以来,该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举办法制宣传讲座7场,指导基层民调组织人员40余人(次),共下乡巡回审理案件296件(次),审结各类案件293件,当场化解纠纷210件,极大的解决了农牧民诉讼难的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受到了人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发自内心的信任和欢迎。
  
  阿克陶县法院在边境山区派出“法官村长”以来,法官们就经常奔走在阿克陶县境内的各个边境山区,把法庭搬到农牧民的家门口,将法制宣传覆盖到每户农牧民家庭,为边境山区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今后,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将按照司法为民的群众路线政策,进一步深入推进“法官村长”活动,积极务实,着力于化解社会基层矛盾,以更高效便捷的方式实现司法为民的宗旨,让法官们下乡深入到群众中去,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通过现场调解,审判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教育培训,推进法律知识在乡村的普及。此外,该院还将制定“法官村长”活动细则,要求干警严格遵守,同时成立巡查小组,进行不定期检查。进一步加强群众接访力度,让群众监督,以保证干警依法办事,对百姓负责。”丁子清介绍。
  
  (通讯员:俞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