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全力治理噪声污染 为考生创造安静学习环境

2017-06-02 22:41:12 167
近日,随着高、中考的临近,为给备考、迎考的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潼关县下势环境噪声排放单位、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区、环境敏感区域等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该县采取进建筑工地、进企业、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宣传噪声污染的危害和防治
  近日,随着高、中考的临近,为给备考、迎考的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潼关县下势环境噪声排放单位、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区、环境敏感区域等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该县采取进建筑工地、进企业、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宣传噪声污染的危害和防治知识,同时明确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高、中考期间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产生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活动。5月23日至6月30日期间,一切影响考生生活与学习的环境噪声排放单位,必须对噪声源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杜绝环境噪声污染。
  
  6月6日至6月9日高考考试期间、6月28日至6月29日中考考试期间,考点附近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区、环境敏感区域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于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5月23日至6月30日,除抢修、抢险外,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6时,城区居民集中区域禁止进行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业用途楼、居民区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必须限制作业时间,避免干扰考生。
  
  禁止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流动摊贩在学校周边摆摊设点、叫卖招揽生意。严格限制商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广场舞音响、防止露天娱乐等活动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或取缔个体加工点环境噪声作业。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
  
  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施工的,管理部门将依法封存产生噪音污染的器材或设备,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将停止其在潼关县城区的一切建筑活动,外地建筑施工企业立即清出潼关建筑市场。文化娱乐场所、沿街门店和摊点违反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潼关县委宣传部 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