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整合扶贫资金 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2017-07-31 19:36:03 127
本网讯(张毅)近日,潼关县出台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上得起学、安心学习、学有所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不让一个贫困户大学生输在起跑线上,该县将原来分散在教育、扶贫、统战、妇联、团县委
 本网讯(张毅)近日,潼关县出台了《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上得起学、安心学习、学有所成。
  
  为了体现公平、公正,不让一个贫困户大学生输在起跑线上,该县将原来分散在教育、扶贫、统战、妇联、团县委、工会、农办等相关部门的教育资助资金及扶贫爱心基金、民营企业和社会爱心人士捐助资金整合起来,成立了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统战部统一负责资助资金的协调管理和发放,并对贫困大学生的受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应助尽助,不让大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含研究生和单招高职学生)。资助时间从2017年9月开始到2020年6月底结束。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户口本、身份证、贫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名。县教育局会同扶贫办、各镇(街道办)、村、社区对申请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县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在全日制本科院校就读的贫困户大学生,第一学年每生资助8000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每生每学年资助5000元;读研究生期间,每生每学年资助7000元;在全日制专科和高职院校就读建的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学年助3000元;考入“211工程”院校(含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在享受以上资助政策的基础上,经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还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二次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