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的平民法官——兴业县法院蒲塘法庭法官李宗雄

2017-09-30 18:59:07 50
心怀法治理念,进入基层服务,让他一干就是20多年。从这颗心怀法治理念的心,让他为基层法治建设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也为人民群众播撒更多的法治种子,为国家法治建设奉献自己微小的力量,他甘于清贫,无怨无悔。他,就是兴业县人民法院蒲塘法庭的副庭长
  心怀法治理念,进入基层服务,让他一干就是20多年。从这颗心怀法治理念的心,让他为基层法治建设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也为人民群众播撒更多的法治种子,为国家法治建设奉献自己微小的力量,他甘于清贫,无怨无悔。他,就是兴业县人民法院蒲塘法庭的副庭长李宗雄。
  
  李宗雄,1989年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工作以来,长期坚持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曾于2000年7月至12月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跟班学习半年。在法庭工作的二十多年里,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甘于奉献。一个个荣誉记录着他扎根基层的足迹:“平安兴业先进个人”、“平安县建设法院工作先进个人”、“兴业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自治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在2010年还被自治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公正司法暖人心
  
  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的二十多年来,李宗雄依然坚持秉公办案、依法办案,用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宗旨。近三年来,他共承办并审结309件民商案件,多年来很少有上诉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当事人缠诉现象,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同时,他始终怀揣着一颗清正廉洁的心,以一个法官的要求严格约束自己,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坚守底线,清白做人,认真做事。拒绝外界诱惑,守得住寂寞。淡泊名利,拒腐爱廉。曾被群众称为一个“老实的人”。
  
  真情为民重调解
  
  在2016年审结案中,调解率为68.89﹪,2017年1月至9月的调解率为57.33﹪,结案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100%。对于案件的审理,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采取调判结合的方法。在对案件心中有数的情况下,首先考虑的是如何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善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身份和性格差异,采取不同的调解对策,在法、理、情之间寻求着最佳结合点。为了解开当事人双方的心结,他总是一次又一次进行沟通、劝导,用一片真情去说服、感化。在某件离婚调解案上,深入了解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注重当事人小孩的感受,寓情与理,把这件因家庭琐事的离婚案件调解成功,当事人和好如初。事后,当事人还特意上门感谢,称他为“为民所想的好法官”。
  
  在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之后,双方当事人在利益、情感上依然存在严重分歧、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他才会及时作出判决。无论在开庭审理时,在田间地头调解时,在判决书上,都努力把法言法语转化为老百姓通俗易懂、形象贴切的群众语言,尽可能让老百姓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真情化解纠纷,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这就是李宗雄诠释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全心为民排忧难
  
  作为一名基层的法官,他始终心系群众,把执法为民延伸到法庭之外,尽心竭力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面对群众的来访,热心接待、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开展审判工作之余,还送法进村,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主动了解群众的纠纷、矛盾,用法律的手段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地维护当地一方平安和社会稳定。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馨,让群众真正成为人民司法工作真正的主人。
  
  苦练业务勤钻研。李宗雄在生活上是个清贫者,而精神上却充实而富有。在工作之余,苦练业务、勤于钻研,把加强自身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通过学习积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相对来说,基层法庭条件比较艰苦,但有信念就有坚持,他反而不以为苦,而是乐于苦中。在条件简陋的环境中不忘初心不忘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内在追求。用精湛的业务水平,为人民解难题。
  
  扎根基层二十载,他始终默默无闻,依然坚守岗位,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将一件件纠纷化解在基层法庭,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一方的平安与和谐默默贡献自己的力量,无私奉献着自己宝贵的青春。他无愧为扎根基层的“平民”法官。
  
  (广西兴业县人民法院何挺、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