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诉讼服务中心“小窗口”变成司法为民的“大平台”

2015-01-21 12:38:21 61
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自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以来,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原则,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有效提升诉讼服务效率和诉讼服务水平,着力将诉讼服务中心小窗口变成亲民型、文明型、规范型、阳光型的司法为民大平台。 一、整合司法资源,打造亲民
  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自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以来,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服务原则,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有效提升诉讼服务效率和诉讼服务水平,着力将诉讼服务中心“小窗口”变成亲民型、文明型、规范型、阳光型的司法为民“大平台”。
 
  一、整合司法资源,打造亲民型诉讼服务平台
 
  诉讼服务中心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司法救助、判后答疑、信访化解功能于一身,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成为巧家法院了解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纽带,诉讼服务中心将制度上墙、指南上桌、流程上网,信息查询系统与法院网站相连,在便民服务区利用案件查询系统可以查询到相关案件。诉讼服务中心的接待、咨询、立案等场所通透、宽敞、明亮,采用柜台式开放办公,增强了法院与诉讼群众的亲和力。
 
  二、优化窗口服务,打造文明型诉讼服务平台
 
  以规范文明服务言行为重点,要求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并使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窗口”文明用语,时刻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服务周到、语言文明,树立了人民法院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坚持能动司法,注重从实际出发有效发挥诉讼服务中心各项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便民举措多样化、诉讼事务一体化的工作格局。
 
  三、建全规章制度,打造规范型诉讼服务平台
 
  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案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院长接访日制度、司法救助规定等相关制度,对窗口服务各项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使每项工作的标准要求细化、量化,每一项工作由谁来做、程序是什么、应达到什么标准都有相应的规定,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清楚自己的职责任务及要达到的工作标准和要求,从而达到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目的。
 
  四、推行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型诉讼服务平台
 
  开通案件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公开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事务流程、常用诉讼文书样式、各类诉讼指南等,并通过电子显示屏适时播放开庭公告等各类办案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案件情况、办理诉讼事宜和会见法官,满足了群众对阳光司法的愿望和要求。建立立案公开制,公开立案热线电话、立案信访工作职责、办案工作流程、诉讼风险提示、文明执法监督等相关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和投诉监督。减少了当事人由于对法院规定不了解、对法律程序不熟悉而带来的误解和诉累。
 
  (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  冉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