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微信可能引起的犯罪及应对措施

2015-01-27 18:32:24 172
微信作为一种新型聊天工具,受到众多网民的青睐,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搭讪附近陌生人,通过聊天骗取信任后,伺机实施诈骗、抢劫。微信在为用户提供更多社交便利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利用微信实施的犯罪频频发生,这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
   “微信”作为一种新型聊天工具,受到众多网民的青睐,但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搭讪附近陌生人,通过聊天骗取信任后,伺机实施诈骗、抢劫。“微信”在为用户提供更多社交便利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利用“微信”实施的犯罪频频发生,这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有效利用“微信”的功能和信息资源,为公安工作服务,已成为当前公安工作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领域。
    一、“微信”平台可能引起的犯罪
    玩微信防诈骗:微信作为一种新型聊天工具,很多群众在使用时只觉得轻松快捷,很难意识到其潜在的犯罪危险。有些犯罪嫌疑人利用查找“附近的人”功能,找到有真实姓名和个人头像的用户窃取相关信息,然后将自己微信姓名和头像改成窃取的姓名和头像,冒用他人名义进行诈骗;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微信中发一些小孩走失,小孩急病或今天是什么节日等等求转发,这些都是虚假的,并且是恐怖的,特别是小孩走失公布的求救电话是境外和一些非法运营商的窃取号码,央视报道已有上万好心人受骗。
    玩微信防营销:微信朋友圈关于集赞送旅游券、优惠券、免费礼物的帖子铺天盖地,根据点赞数量不同,兑换的奖品价值也各不相同,部分奖品甚至需要集满上百个赞,集满赞后却往往被店家告知有附加条件或须进行捆绑消费。不少人为了集赞,纷纷添加陌生人,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隐患。
    玩微信防购物:微信开店已经成为互联网新兴潮流,在这个平台上,代购化妆品、服装、奢侈品的店家打着正品、海外购货的口号在自己的朋友圈内销售商品。由于在微信开店比淘宝更简单,更可以利用“熟人经济”商机,由朋友介绍给朋友拓展生意。然而这其中掺杂了朋友的情分,货品真伪、质量好坏、价格高低也就变成了“不能说的秘密”。
    二、“微信”犯罪的几个特点
    传播迅速。随着“微信”用户的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公共信息”也开始通过“微信”传播,这其中就混杂了一些不实、不良、不法信息。由于“微信”信息都是在“好友”中传播,一个人看到很多朋友不约而同地发布同一条信息,就容易不加怀疑地继续转发出去,形成“一传十、十传百”的传播态势,出现“病毒式传播”。 
    可信度低。随着智能手机的广泛应用,“微信”的“附近的人”、“摇一摇”、“漂流瓶”等功能可以迅速找到陌生人并与其交流,然而“陌生人”这种虚拟身份的不确定性,也就使得“微信”的“陌生人”可信度较低。据统计,“微信”犯罪中的受害人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不少人涉世不深、轻信盲从,甚至把微信当作追求“一夜情”、“性开放”的工具。不法分子也正是利用这一现象,通过“微信”实施诈骗、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
    隐蔽性强。与传统微博相比,在“微信”上只有互相加为好友,才能看到对方的信息,信息的传播更为低调、隐蔽,不易被其他人所知。在已发生的通过“微信”实施的强奸、诈骗等案件中,由于犯罪嫌疑人是与被害人完全无交集的陌生人,且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一旦其在犯罪现场逃脱,就较难实施抓捕。
    三、通过“微信”开展侦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微信”在注册过程中,大多使用手机号码、QQ号码以及邮箱进行账号注册,而且“微信”号与QQ号、手机号码等都具有关联性。因此,要通过“微信”开展侦查工作,应该充分运用这些信息之间的关联性,从而交叉碰撞出更多对侦查工作有用的信息。
    地理位置锁定。在确定嫌疑人使用“微信”后,可以通过“附近的人”功能,查看嫌疑人是否在附近。如果嫌疑人在附近,则可通过摸排部署,抓获嫌疑人,也可通过 “微信”三点定位法,确定嫌疑人大致位置,从而实施抓捕。如果嫌疑人不在附近,则可以通过一定的设置,将自己位置设置在嫌疑人居住地点附近,查找嫌疑人是否在该位置附近,对嫌疑人居住地点进行监控,最终锁定嫌疑人地理位置。
    伪装开展侦查。在确定嫌疑人“微信”号后,可以对嫌疑人各种虚拟身份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并加以分析。同时,可以充分利用获取的信息,拓展侦查思路,制定详细的侦查措施,通过利用“微信”与嫌疑人伪装交谈等方式,获得嫌疑人更多的信息乃至直接找出嫌疑人的位置,实施抓捕。
    手机通讯录同步。由于“微信”具有手机通讯录同步成为“微信”好友的功能,在抓获嫌疑人后,可以根据“微信”手机通讯录同步功能,通过手机号码查找同伙“微信”信息,锁定嫌疑人,扩大战果。
 
    (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   郝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