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推行“三书”制度严防违禁品流入

2015-02-15 15:16:07 72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1月29日全面加强监狱戒毒所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缴活动取得成效,近日,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面推行三书制度,强化对外协人员的管理,阻断违禁物品传播途径,努力实现违禁品零输入。 一是与合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1月29日全面加强监狱戒毒所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缴活动取得成效,近日,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全面推行“三书”制度,强化对外协人员的管理,阻断违禁物品传播途径,努力实现违禁品“零输入”。
  
  一是与合作单位签订《安全防范协议书》,使其支付违约金时心服口服。与所有加工定作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防范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工定作或施工单位需向戒毒所交纳安全防范履约保证金,如有外协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包括不限于为戒毒人员带香烟、手机等违禁品的,外协人员所在单位应向戒毒所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并将涉事人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二是向外来员工签发《规章制度告知书》,使其对规章制度心知肚明。加工定作或施工单位的外协人员在进入戒毒所工作之前,必须经过戒毒所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规章制度告知书》上签字,明确本人已阅读相关安全告知,并已经知晓和理解戒毒所的所有规章制度,也明确知晓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将会扰乱戒毒所工作秩序,致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愿自觉遵守。
  
  三是让外来员工签署《遵规守约承诺书》,使其接受处理时心甘情愿。外协人员在进入戒毒所工作之前,必须签署《遵规守约承诺书》,向自己所在单位作出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戒毒所规章制度,不携带违禁物品进所,不向戒毒人员捎带传递违禁物品,如本人有任何违反承诺或制度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向相关部门移交违反制度行为获取的一切所得,并同意赔偿因本人的违规行为而给自己所在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浙江省十里坪强制隔离戒毒所  方敏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