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法检“两长”回归法庭 落实领导办案制

2017-02-15 21:27:47 120
本网讯(陈兴梅)2月14日下午16时,木垒县人民法院1号大法庭内,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准时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当天担任审判长的是木垒县人民法院院长阿达力,而第一公诉人是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哈依。 庭审历时一个小时,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本网讯(陈兴梅)2月14日下午16时,木垒县人民法院1号大法庭内,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准时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当天担任审判长的是木垒县人民法院院长阿达力,而第一公诉人是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哈依。
  
  庭审历时一个小时,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查明犯罪事实,听取了被告人自行辩护。面对庄严的法庭和公正的庭审,被告人当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了深深的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该院干警共计30余人旁听了庭审。这是木垒县法、检两院员额制改革后,院长、检察长回归执法办案本位的一次集体示范。
  
  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是木垒县法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要务、提高案件质效、落实领导办案制度的具体实践,通过院领导逐步实现“法官”角色回归,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