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碑刻在民心中

2017-03-14 16:10:13 61
在人生的舞台上,有人依其个性与机遇闪亮登
 在人生的舞台上,有人依其个性与机遇闪亮登场、风起云涌;有人默默奉献、胸有丘壑、平地惊雷。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吕加志应该属于后者。当他接过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他颁发的“三等功荣誉证书”,默默奉献的他此时尽想不到组织会在不惑之年已过给他送上一个耀眼的光环。
  
  1988年1月,吕加志从云南省昭通卫生学校毕业分配到宣威市羊场镇卫生院工作。由于工作需要及自己对法院工作的热爱,1991年6月通过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民法院组织考核调入宣威市人民法院羊场法庭。工作中的勤奋敬业,1992年1月被宣威市人大常委任命为审判员。
  
  经过四年的法庭磨练,1995年4月,因宣威市民间扰乱金融秩序、以上賨方式吸收社会存储资金上亿、受害上万人系列诈骗案爆发,吕加志作为公检法中的办案人员便充实进宣威市整治金融秩序的队伍。在那每天上百人、甚至千人在法院哭诉的背景下,吕加志心怀对受害者的同情之心、对賨主(诈骗嫌疑人)的刻骨之恨,同其他同志一道每天工作不下十一、二个小时。为了查清案情,有时日以继夜、有时夜以继日。五年的金融秩序整治,吕加志感悟到“不论社会稳定还是金融秩序稳定,法官的责任不是一般的重大。案件稍有疏忽,就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从那以后,吕加志不论是在执行局、立案庭还是民三庭,“民事、民心、责任”成其为他心中的座右铭。
  
  他常以同事交流,民事案件无大小,简单的伤害、千元的纠纷,案件办错了虽然没有刑事案件危害那么大,但也不能掉以轻心。法官一生办一件错案也许只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但对当事人来说那就是百分之百的冤。将心比心,法官必须有民心。只有心中有民心、案件才不会拖;只有心中有责任、案件才不会错。
  
  正因为把民事、民心、责任凝成法官内在的人品。从羊场法庭到賨办、立案庭、执行局、民三庭,他先后审结了各类民事案件4000余件、执行案件300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引发当事人缠访、闹访、上访。
  
  特别是2014年到民三庭以来,随着法院受理案件数逐年上升,审判压力与日俱增,面对复杂疑难的新类型案件,他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尽管年纪偏大,但他能耐心地听取当事人的倾诉,认真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当事人释明法律,正确引导当事人诉讼;加班加点赶制法律文书,从而使到手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
  
  2015年,由于经济下滑之原因,以民间借贷蕴藏高利诱惑的借贷问题再次暴露、案件急速上升,因被告下落不明有48件案件费油灯不亮,但他还是成功审结110余件,除去节假日,几乎是平均两天一件。
  
  2016年新收案件146件,加上旧村48件已达190余件,在加之传票、判决送达和少量案件的调查、保全等流程,工作压力难免加大。但为了防止积案在自己手中滚雪球,他把“踏踏实实为民办案,扎扎实实为民办事”化作克服各种困难的动力,以“宁可自己受累,也不让百姓烦心”的心态来对待手中的每一个案件。如鄢某诉陶某工程纠纷一案,鄢某组织50余人在陶某承包的工程处做工,工程完工后陶某欠鄢某工程款10余万元。鄢某数次从数百里之外的富民县赶往宣威催讨无果而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吕加志接收该案后。发传票不在家,打电话无人接听。正当吕加志探寻对策时,鄢某又来到宣威市人民法院找到吕加志说“吕法官,我真的无奈了,你们一定要为我想想办法,农民工的工资我虽然已经还上,但以气干力尽,因陶某欠我工程款,妻子已和我离了婚、三个孩子跟着我,现在正等待着学费”。受“民心、责任”的驱使,吕加志带着书记员根据村间邻舍提供的线索到处寻找,终于在晚上十二点在其家门口守候到了被告。因案情不复杂,做了讯问笔录后吕佳志便告知陶某次日到法院开庭。陶某不得不在庭审结束后交清了下欠工程款。看着鄢某那阴转晴的喜悦与感激,吕加志犹如获得了人生履历的又一份“奖状”。因为用他的话说,每办完一件案件,当事人就减少一份忧愁,自己就多了一份民心。
  
  二十几年的法官生涯,吕加志对一般的民商案件随手拈来,对复杂疑难案件也是得心应手。如宣威有的房产商把广告打得天花乱坠,但房主入户后连房产证都办不下来。吕加志接到该类型案件后,表面上原告胜诉无疑,但房产商在合同中却隐藏着瑕疵而对房主不利。为了解决此类问题,吕加志多次与房产商和代理人协商,直言不讳地指出合同中瑕疵不消除将给法院带来巨大的诉讼隐患,对法院不利、对你们房产商更不利。
  
  经过三十余件该类案件的审理,房产商不得不在法庭上表态在三个月内把房产证交到房主手里。通过对该类案件的审理,房产商们不得不主动找相关部门为房主办理房产手续,从而避免了在宣威即将发生的房产诉讼大战。
  
  2016年,吕加志审结案件179件,除去节假日,几乎接近一天一件。
  
  问起吕加志的办案动力和经验。除了先前那句“民事、民心、责任”之外,经验主要来自于长期的积累。那就是“庭审要严、调解要宽、说话要诚”。庭审要严就是要注重双方当事人的证据细节与逻辑、不论对原告有利还是对被告有利,法官心中千万不能留有模糊痕迹,只要做到这一点,即使作出判决当事人也不会对你产生怀疑。在2016年审结的179件中,判决106件,没有一件的当事人找过他纠缠,即使上诉,也没有发回重审或者改判;调解要宽,通过严格的庭审,谁是谁非法官已经清楚,当事人心中也已经明白,为了给输理一方有个台阶可下,就要让另一方有理也饶人,“民事、民心,法官只要有为民之心,把握好火候进行调解,让案件在法庭上消化,对法官来说,省时省心,同时也为减少执行难度奠定和谐基础。在2017年审结的179件中,调解结案47件。说话要诚,那就是作为法官不论庭审还是调解,说话语气要让当事人认为法官的语气是站在法律之上,当事人把这一点看准了,耐心释法、以理服据,有的案件就会迎刃而解。在2016年审结的179件中,其中有26件主动撤诉。“庭审要严、调解要宽、说话要诚”,用吕加志的话说,这是他个人二十多年来法官生涯的结晶。
  
  为了表彰吕加志默默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而马不停蹄,以“民事、民心、责任”为明镜,用实际行动诠释习近平总书记“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的先进事迹。经宣威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为吕加志申报个人三等功一次。
  
  当笔者问其吕加志即将步入天命之年还获得如此高的荣誉有何感言?吕加志微微一笑“老张,我的理念你是晓得的,人生必须顺其自然,该你得的,组织会给你,不该你得的,也不要去伸手。作为一个民事法官,只要心中民心,奖状多少不在乎,最关键的要把丰碑刻在民心中。金杯银杯铜杯,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老百姓的口碑”。
  
  (作者:张选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