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多措并举抓好“汛期”安全监管

2017-04-27 15:43:25 111
为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和生产作业安全,在5月汛期来临之际,四川广安市海事局直属海事处结合实际,针对汛期突发性暴雨增多、江河易涨水等特点,精心部署,周密组织,及时做好2017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增强做好汛期恶劣
 为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和生产作业安全,在5月汛期来临之际,四川广安市海事局直属海事处结合实际,针对汛期突发性暴雨增多、江河易涨水等特点,精心部署,周密组织,及时做好2017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增强做好汛期恶劣性天气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督促辖区相关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各类船舶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工作方案,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准备到位、落实到位、应急反应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现场监管。充分利用CDMA海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船舶、船员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的动态监管,严禁船舶“带病”航行。
  
  三是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气象、河域变化,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值班辅助系统等途径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严格执行禁限航措施,确保预警工作到位。积极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四是加强值班,做好应急保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应急待命制度,明确应急待命船舶、车辆及人员,确保信息畅通,传报及时。
  
  五是加强锚泊船舶安全管控。要求锚泊船舶安排专人值班,按规定开启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和悬挂锚泊信号灯,严防脱锚现象的发生。
  
  六是与船主(船员)签定安全责任书。海事处组织专人送达,明确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要求船舶业主做到证书、证照齐;防洪设备、设施完善;严格执行船舶签单发航制度;乘船必须100%穿戴救生衣;严禁船舶超员、超载;严禁船舶冒险航行,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停航封渡、减载制度”,严防事故发生。
  
  七是开展汛期前的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中,对有两个存在证照不齐和有安全隐患的船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停航限期整改。通过检查督导,有效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汛期安全度汛和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万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