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时劳累而死,应怎样应用法律

2014-08-11 23:00:06 121
过劳死指的是劳动者由于工作疲劳过度、压力过大、引发身体潜在的疾病急性发作,救治不及时而失去生命。在我国,过劳死呈上升之势,应该引起社会关注。 [案例一]一公司员工李某在野外寒冷天气中连续工作了三天,患感冒后仍然坚持岗位,加上营养没跟上,诱发心
  “过劳死”指的是劳动者由于工作疲劳过度、压力过大、引发身体潜在的疾病急性发作,救治不及时而失去生命。在我国,“过劳死”呈上升之势,应该引起社会关注。
  
  [案例一]一公司员工李某在野外寒冷天气中连续工作了三天,患感冒后仍然坚持岗位,加上营养没跟上,诱发心肌炎,导致心脏扩大、心率加快、心肌纤维产生瘢痕和挛缩而死亡。
  
  [案例二]一公司王某突然死亡。经法医检验,系死于先天性异常脑血管出血。异常的血管可以终身不出事,患者平时也没有任何的不适,一旦身心过度疲劳,随着血压升高,异常血管会突然爆裂。王某正是因为连续五天工作14个小时以上,导致血管爆裂而死。
  
  [案例三]正在工作的林某突然死亡,经查,其死因是因为公司竞争压力较大,而林某很难接受完美理想与残酷现实之间的落差,导致过度自我施压,产生了严重的精神障碍,加之公司要求其在3天之内完成本应5天才能完成的工作,导致猝死。
  
  “过劳死”往往发生于超时间工作者、夜班多且工作时间不规律者、长时间睡眠不足者、自我期望值高易紧张者。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身不由己(在“过劳死”案件中,这种情况占绝大多数),恰恰又遭遇了“过劳死”时,员工家属该怎样维权呢?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死亡,已构成工伤,家属可以要求给予工伤赔偿。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应当视同工伤。
  
  ———如果是因病或非工死亡,家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处理:“工人与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员工平均工资。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至十二个月”。
  
  (鲁甸县人民法院   张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