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 他们还是孩子

2014-08-28 15:44:05 102
孩子喜欢听讲故事,是家庭每个孩子的习惯,可有一次,朋友家有个八岁上小学的孩子讲的故事却使我忐忑不安,令我惊呀。他讲的是一起强奸杀人案!我问他这个故事是哪儿听来的,孩子说是学校上法制课时讲的。然后孩子问我:叔叔,什么叫强奸?我顿时感到大惊失
  孩子喜欢听讲故事,是家庭每个孩子的习惯,可有一次,朋友家有个八岁上小学的孩子讲的故事却使我忐忑不安,令我惊呀。他讲的是一起强奸杀人案!我问他这个故事是哪儿听来的,孩子说是学校上法制课时讲的。然后孩子问我:“叔叔,什么叫强奸?”我顿时感到大惊失色,无言以答。
  
  开展“六五”普及法律教育,是国家政治建设中的一项大政方针。为全面完成党中央提出的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的任务,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孩子从小抓起,从小学就开展法制观念的培养是十分必要的。但问题在于受教育的内容、方式以及出发点的选择对象,不能不顾及对象的具体情况。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社会、家庭的细胞,正处在学知识、长身体的成长发育时期,心灵纯洁得象一块无睱的白玉,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阶段,普法教育对于他们,主要是施以思想品德和道德行为规范方面的内容,使他们明白何为是,何为不是。而不应该表面现象看起来是对少年儿童灌输正面的法制行为教育,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实则以另外一个角度讲,让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接触了一些与年龄、身心不相适合的事物和道理,尤其是杀人放火、性犯罪等一些暴力犯罪案例,是否讲、怎么讲,一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往往会适得其的东西。摸仿是儿童的行为特征,对成人的言谈举止,儿童难以“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改之”,往往因不分是非优劣,照搬照学,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因此,成人的一言一行,将直接关系到儿童的健康成长。
  
  孟母择邻而居,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不想让年幼的孩子看到他们不该看到的东西,听到他们不该听到的东西。著名作家王蒙也曾指出,对青少年加以保护,这是各个国家都十分关心的。不管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也好,还是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好,对性的宣传也不是不受限制的。青少年正是在稚稚学语的成长时期,不适宜放肆地撩拨他们的性心理,对青少年尚且如此,对儿童就更应该引起高度的注意了,用科学知识引导他们,用健康的语言塑造的形象,用优美的环境淘冶他们的情操,用文明的行为去规范他们的行动。
  
  愿社会、学校、有关部门及家长,在对孩子们进行法制教育时,千万不要忘记了他们还是孩子!
  
  (中共重庆市云阳县委办公室:熊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