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民法上的衡平条款

2014-09-22 18:24:27 51
民法上的衡平条款是指民事法律中体现衡平思想的规范。在英美法系存在着系统的衡平法规范,在没有形成衡平法体系的大陆法系各国有着深刻的衡平法思想。广义的衡平法思路是授予司法机关以裁量或判断余地之法律。狭义的衡平法思路是当法律因其太原则而有能力解
  民法上的衡平条款是指民事法律中体现衡平思想的规范。在英美法系存在着系统的衡平法规范,在没有形成衡平法体系的大陆法系各国有着深刻的衡平法思想。广义的衡平法思路是授予司法机关以裁量或判断余地之法律。狭义的衡平法思路是“当法律因其太原则而有能力解决具体问题时对法律进行的一种补正”。“衡平”是法院在解决争讼时,有一定的根据公平正义原则进行裁决的权力。也就是说衡平法是公平正义的结果。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英国法中的衡平法还是大陆法系中的衡平观念都是基于这样一种思想方式:将既有法律规范看作是有缺陷的,因而必须确立效力更高的另一种法律规范,在既有法律规范出现缺陷时对其补正,这是衡平法的实质。民法上衡平条款的内涵被包含于衡平规则的内涵中,换句话说,是衡平规则在民事法律中的应用,即通过衡平条款实现正义与公平。
  
  民法上衡平条款主要包括以下情形:民法原则中体现的衡平条款,比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等;在民事责任方面,民法通则第132条的公平责任原则之规定以及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等;同时有关不可抗力、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意外事件以及显失公平等条款。上述内容是民法中衡平规则的具体化,在这些衡平条款的规范和适用下,去实现民事交往过程中的公平与正义。
  
  民法上衡平条款适用应具备法定的条件。意思自治是民法基本的原则,因此,一般情形下外界不应干预当事人之间所做的意思表示,唯有当事人所为的行为实现有违公平正义的实现时,方可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适用衡平条款,同时适用衡平条款的唯一目的就是实现公平正义,否则,衡平条款是没有适用的余地的。
  
  民法上衡平条款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补充性调整,但由于其一公平正义为价值指导,因而在衡平条款与其他的条款存在冲突时,应优先适用衡平条款,达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此角度上讲,衡平条款的适用是一种原则的例外,充分体现着法律适用的灵活性。
  
  另外,民法上的衡平条款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是人类公认的具有重大价值的追求,因此,衡平条款的适用即可是当事人自己主张适用,同时法院或仲裁机关也可以主动适用之。
  
  (作者:白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