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基层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存在问题及路径选择

2014-10-20 19:58:26 64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基层人民法院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是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客观要求,是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基层人民法院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是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客观要求,是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重要保障。本文针对当前人民法院在践行群众路线存在问题展开分析,进而提出完善对策。
  
  一、当前基层人民法院践行群众路线存在的问题
  
  1、对群众路线内涵认识不够。有些干警对群众路线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司法工作主要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群众路线联系不大,将司法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割裂开来。一些法院干警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不善于、不注重走群众路线,思想上未能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未能深刻理解法院的审判权系权为民赋、权为民所用、权为群所某的真谛,未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为群众所谋,对群众司法困难关心不够,了解不多,工作方法简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机关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的质量和水平。
  
  2、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不到位。虽然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采取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但受干警素质和物质条件等主客观因素制约,一些措施落实得不好,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如司法救助措施机制不完善,对于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诉讼费的缓减免问题,落实的不到位,巡回审理走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巡回审判就案宣法,方便群众诉讼的作用,司法公开制度不完善等等。
  
  3、服务群众工作意识不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法院的工作主题,这要求法院的一切工作就是为群众服务,做好群众工作。但是,目前有部分干警服务群众工作意识不太强。突出表现在司法作风存在不良的现象,衙门作风、官僚作风、老爷作风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干警对群众存在“冷、横、深、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的衙门作风,对群众存在“吃”、拿、卡、要”不廉洁的现象,不愿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不愿意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做得不深入、不细致、不认真。
  
  4、做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突出表现在:一些年轻干警从“校门”便进“院门”,虽然理论功底强,但缺乏实际群众工作历练,不善于将法学理论与群众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不善于通过多种多样的群众工作调解、协调案件,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一些法院干警和个别领导对涉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缺乏通过丰富多彩、灵活有效的群众工作来消解的能力,往往是被动应付,效果不佳。
  
  二、当前基层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途径
  
  1、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要以法院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内涵和实践要求,要通过集中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群众观点、群众路线重要论述,引导干警全面掌握、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要在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建立人民法院与群众密切的有效工作机制,使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化、制度化,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路子,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努力在增强群众观点、维护群众权益上取得新的成效,确保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现出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2、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在作风建设上,那么,具体体现在司法工作中,其重点就是在改进司法作风上。为此,我们应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个方面措施》,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要严格遵守司法礼仪和司法职业操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司法衙门作风,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司法作风,;二是要强化为民执法意识,要在立案、庭审、调解、执行以及信访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进行司法规范,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公正执法。三是要树立执法责任意识,认真、高效、负责地审理和执行好各个案件,防止和克服审判执行中的久拖不决、质量不高、效力低下、办案拖沓、工作马虎等问题,杜绝庭审中的随意行为和裁判文书的各类错误,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的严谨执法;四是要树立公仆意识,经常进行换位思考,以对待亲人的感情、方式、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可亲可敬。
  
  3、发扬司法民主,拓广群众参与司法的深度。司法民主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民主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人民法院要践行好党的司法工作群众路线,就要充分发扬司法民主,让人民群众以各种形式参与到司法中来,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一是要不断拓宽群众参与司法的途径,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零距离感受司法,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心。二是要坚持司法专业化与司法大众化相结合,善于从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中寻找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善于从人民群众的评判中发现自身工作的不足,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能量,以弥补法官知识上和思维方式上的不足。三是建立完善司法民主的的机制建设。着力完善民意沟通、人民陪审员工作、人民监督、司法便民利民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质量,充分彰显司法的民主精神和人文关怀。
  
  4、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构建阳光司法。司法公开是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其中“司法公开”就被作为我国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的形式之一,足可见其重要性。最高人民法院也先后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等相关司法公开的规定和意见,因此,我们在践行党的司法工作群众路线中,要充分运用法院门户网站、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和查询终端系统、LED电子显示屏等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健全完善立案、审判、裁判文书、执行等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实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全程推进“阳光司法”,让司法的每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司法、信任司法。
  
  (作者:张犊、白开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