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打砸镇政府被判五年不等刑期

2015-06-10 16:01:30 88
李才与陈芬系夫妻关系,李琼系李才与陈芬之女,李发系李才亲弟弟。李才、李发、陈芬、李琼以要求解决移民补偿为由,聚集多人到镇人民政府进行吵闹、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并对办公用品实施打砸,致使镇人民政府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但是最后等待的是法律的严惩
  李才与陈芬系夫妻关系,李琼系李才与陈芬之女,李发系李才亲弟弟。李才、李发、陈芬、李琼以要求解决移民补偿为由,聚集多人到镇人民政府进行吵闹、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并对办公用品实施打砸,致使镇人民政府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但是最后等待的是法律的严惩。
  
  2013年11月28日18时30分许,李才喝酒后,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要求解决移民搬迁问题为由,对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并随意推搡、殴打,对办公室设备实施打砸。该事件发生后,公安局派出所通知李才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次日即29日9时许,李才及其家人十余人到派出所后未配合派出所民警调查,随后李才等人离开派出所,11时许,李才、李发与陈芬、李琼等几十人闯入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内,以同样要求在镇办公室进行吵闹,辱骂工作人员。吵闹中,李发、李才等人对前来维持秩序的公安局民警实施殴打。下午14时许又在镇政府大楼正门捡拾大量干柴烧洋芋吃。同月30日上午,李发、陈芬、李琼等人再次以要求解决移民补偿问题到镇书记办公室及镇长办公室进行吵闹,吵闹中对多人进行欧打、辱骂。被打砸的物品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570元,该损失李才的家属已对镇人民政府进行了赔偿。
  
  法院认为,李才、李发、陈芬、李琼无视国家法律,期望通过冲击镇政府向镇政府施加压力,以满足其要求,聚集多人强行冲击国家机关,在镇政府办公楼内及办公楼前肆意哄闹等扰乱行为,造成镇政府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等严重后果,不仅使国家机关的尊严受到损害,而且破坏了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李才、李发、陈芬、李琼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决李才犯有期徒刑五年。李发和陈芬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李琼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李姜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