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的几点建议

2017-04-28 15:58:25 85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党的高级干部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党的高级干部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最终要落脚在看齐上。党的高级干部要自觉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办事情,把党中央大政方针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执纪机关,必须明确自身职责定位,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进行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纪律建设,探索创新有效管用的监督审查方式,坚决守住纪律底线,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
  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遵循党章要求
  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总章程,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是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遵循党章要求是加强和改进纪检工作的根本方向。党章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规定的这些任务清晰地表明,维护党章党规,抓好党的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所在,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依据党章规定,唤醒党章意识,用党章党纪党规约束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针对反腐败实践中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性举措,有效改变了以往纪检机关职能泛化、力量分散、主业不清的状况,提高了纪检机关履职能力。随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深入推进,对纪检工作的要求更高更严,特别是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基层纪检机关仍然存在执纪不严格、重点不突出的倾向,距离党章要求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尚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就是紧跟形势任务,深化纪律建设,对党员干部从严管理,克服党员干部中存在“只要不违法就不被追究”的侥幸心理,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重申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更加准确地厘清纪检机关的职责任务、目标重点,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必然选择。
  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之中,党的纪律,包括我们党长期以来形成的不成文的规矩,要时刻从严要求,对党员干部来说,纪律和规矩就是党内的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红线。同时,纪律和规矩也是保护爱护干部的有效防线,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警醒党员干部,无病的打预防针,有病的及时治,防止小病拖大,大病拖炸,最后无药可治,这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对党纪的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机关,责任重大不能有丝毫走样,必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依据党章履行职责,要对党章关于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规定深入研究,对中央关于纪检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深刻领会,确保执纪不偏向、不走样。要针对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总结,改变过去的惯性思维,转变监督执纪问责观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要深刻分析和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目标谋划布局,突出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约束党员干部言行,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一)政治意识是前提。强化政治意识,要坚定理想信念。政治意识的核心是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当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筑牢信念基石。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集中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蝇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强化政治意识,要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是政治意识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要动真格、碰硬茬、敢亮剑,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纪检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用执纪的严肃性保障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大局意识是关键。正确认识大局。要学深悟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实践,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职责定位,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一中心,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迈向严、紧、硬。
  自觉服从大局。切实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大局联系起来,与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整体部署对接起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真正做到小局服从大局、个人服从组织,坚决维护中央权威,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和法院党组决策部署。
  坚决维护大局。要继续深化“三转”,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优化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不断创新巡察监督方式,把监督资源投入到党风廉政建设最前沿,将执纪力量下沉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线,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际成效,推动和维护全局工作有序开展。
  (三)核心意识是根本。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要健全完善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逐级逐层分解责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把责任压力传导给班子每一名成员,传递给下级党组织及负责同志,确保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
  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把监督检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点,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约谈作提醒,用问责逼落实,抓牢制度治党不放松,着力推进各级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转变。坚持“一案双查”,加强问题剖析,不断延伸监督触角,立好目标责任书这个“军令状”,用好考核和“三述”这个制度成果,用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四)看齐意识是标尺。向“忠诚”看齐。纪检干部要始终把“忠诚”作为政治标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敢于发声亮剑,敢于坚决斗争;要时刻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向“干净”看齐。纪检干部要把“干净”作为人格标杆,要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责任,不断加强修养、完善自己,加强约束、规范自己,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纪检组织要严管厚爱,以纪律的、制度的、规矩的、道德的戒尺,教育和约束广大纪检干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向“担当”看齐。纪检干部应当把“担当”作为工作标杆,时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以坚强的党性原则来看待和处理问题,做到敢担当、会担当。要锻造善于担当的能力,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纪检业务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努力养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
  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创造未来。“四个意识”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强化“四个意识”,不仅看表态,更重要的是行动。纪检干部要以“四个意识”为指导,做党章党纪党规的忠诚信仰者、坚定捍卫者、模范践行者,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总体做得比较到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更加好起来了。但一些党员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纪律淡化,隐瞒实情。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抛在脑后,把自己排除在规矩之外;有的按“潜规则”办事,而不按党的规矩行事;例如,失信问题较为普遍,存在弄虚作假、表里不一、言行相悖等现象,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破规矩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有程序不遵守,接受请托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还有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乱评乱议,口无遮拦,甚至公然妄议中央;目无组织,自行其是,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个人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对组织隐瞒实情;跑风漏气、四处说情、乱打招呼,等等。
  (二)虚假浮夸,投机钻营。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对上一套、对下一套,甚至为了显示政绩,弄虚作假,捏造数字,报喜不报忧。有些地方党政领导不是立足本地实际,扎扎实实地一张蓝图画到底,一届接着一届干,而是盲目决策,热衷于提新口号、出新思路,使一个地方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缺乏连续性,既劳民伤财,又贻误发展,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威信。有的视规矩为“橡皮泥”、“稻草人”,热衷于钻营“潜规则”,或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是将“守规矩”与“不干事”、“磨洋工”划等号,把纪律和规矩当作“公堂木偶”。
  (三)自以为是,漠视规矩。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注重学习,不能系统学习掌握党纪党规,以及与自身业务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不了解“规矩”也就无从谈起“守规矩”。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着忽视、轻视、漠视规矩的现象,想事情、干工作缺少“规矩”这根弦,仅仅把规矩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全凭个人感情干事。有些领导干部“心中无规矩、唯领导是规矩、不把规矩当规矩”。有的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没有做到,没有发挥表率作用。
  (四)设法变通,侥幸逃避。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置党的纪律于不顾,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把个人凌驾于纪律之上,甚至发展到违法违纪。从大量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看,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损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出台后,还有部分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想方设法“搞变通”,存在逃避追责的侥幸心理。
  (五)错位越位,我行我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将自己置身于规矩之外,习惯于搞特殊、耍霸道,甚至目无法纪,为所欲为;“唱歌错音跑调”,虑事不周、方法简单、言行莽撞,论政治不明“方向”、不懂“大小”;论做人不守“本分”、不明“礼仪”;论工作不会“来事”、不晓“轻重”。仅仅把规矩挂在嘴边,留在纸上。对规矩采取实用主义,对自己有用的则执行、不利的则弃之。有的“老子天下第一”,规矩对人不对己,只想让别人遵守规矩,该作为的不“到位”,不该作为的却“越位”,随心所欲,我行我素。
  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但有些人在错误观念支配下,对党的纪律和规矩不以为然,出现了各种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主要原因是:
  (一)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和公共资源分配不公,造成一些党员干部心理失衡,引发了大量违反制度规定的甚至是腐败的行为;社会群体的价值观念日趋多样,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二)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制度建设存在不足,监督机制不畅。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有恃无恐。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存在上级监督不到,下级监督不了,同级监督不好,群众无法监督的现状。有些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惩治,使腐败分子逍遥法外,造成一些人的侥幸心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实生活中监督的权利、地位、力量达不到合理的配置,导致监督乏力。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难以形成合力,造成诸如对人事任免、重大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上存在监督空白,出现如“一言堂”定论,“多数服从少数”的怪现象,致使少数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教育与警示,最终酿成大错。
  (三)放松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很多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忏悔”中都坦言“放松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导致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把学习当作负担,以工作忙为借口,找人“替学”,找人代写心得体会,甚至对上级考核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或专业知识水平的考试也找人“代考”,而自己却在挖空心思投机钻营,处心积虑搞腐败活动。由于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致使自己思想空虚,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产生了动摇,由政治上的蜕化变质而导致经济上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认识上存在偏差。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认为经济是硬指标,只要经济搞上去了,才是真功夫。在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和廉政教育的学习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局限于传统的看看报纸、听听报告、开开会议。教育搞形式走过场,应付应付相关检查,没有起到实效。干部廉政教育缺乏系统性、实用性、长效性。
  (五)没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致使行为失范。制度不健全、不落实,落实不严格、不严肃,是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强调在责任事故、事件的处理上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综观我市近几年来的有关案件,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一些责任事故中,虽然受到处理,但责任追究过于轻微,甚至根本不受影响,导致以后工作更加不负责任,最终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更大损失。
  四、“守纪律、讲规矩”的对策思考
  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具有极大危害性。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如果不下大气力整治,就会像病毒一样侵入党的肌体,最终导致病入膏肓、积重难返。社会不断进步,经济飞速发展,领导干部要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为思想自觉,外化为具体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做一名守纪律、讲规矩的好干部,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
  (一)心中有戒,不逾底线。要把党的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多学习,知可为、知不可为,保持一颗敬畏之心,牢记一切权力都有“界”,不能越界,头顶利剑、手握戒尺,“吾日三省吾身”,自觉摒弃“从众”、“侥幸”心理。凡是纪律要求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凡是纪律规定不许做的,就必须严格遵守,坚决做到不越雷池半步、不踏红线毫厘。慎初、慎权、慎独,严于律己、严以用权、严以修身。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始终守住纪律底线,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
  (二)遵规守矩,依规办事。讲规矩,就是要讲党性、讲大局、讲团结。党员领导干部讲规矩是政治上成熟和清醒的标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讲规矩,守规守矩,入脑入心,切实把党章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规矩来遵守,坚持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讲大局,识大体,做到知大知小、知进知退、知荣知耻、知是知非,增强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心胸开阔、海纳百川,自觉敬畏规矩,不搞特殊、不越雷池、不乱章法。火车越轨就要翻车,人不守规就要出事,要想有序通行、安全通行,就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离开了“规矩”的约束,工作就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很难避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而只有讲规矩才能保证党的政令畅通。
  (三)顾全大局,融入工作。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置身于纪律和规矩之下,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时时事事从党性原则出发,自觉将“守纪律、讲规矩”融入到日常工作、生活中,对不符合纪律和规矩的事情,敢于说不,勇于碰硬,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路线方针的忠实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四)加强修养,端正作风。在现实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自己的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而绝不是小事。每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注重自身修养、明荣知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警惕不良思潮和观念潜移默化的腐蚀作用,防微杜渐,把住小节。只有坚持不懈地加强修养、锤炼党性,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才能守住为官做人的底线,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
  (五)制度约束,常态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强化落实过程控制,强化对执行结果的考核,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对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查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把党员、干部“守纪律、守规矩”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严守纪律紧一扣,严明规矩实一分。守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保持团结集中统一的“利器”,是党员、干部的党性和对党忠诚度的“试金石”。党纪党规教育必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守纪律、讲规矩的监督机制必须操作性强、系统配套、务实有效,才能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中的大多数,努力使党员、干部成为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和模范。
  (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善用纪律审查
  监督执纪问责的核心是纪律审查,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作用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和措施,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必须善用纪律审查。纪律审查是党内审查,不同于司法检控,要区分纪律、法律界限,不能混淆,错把法律当成纪律,纪律是横在法律面前的一道屏障,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违法必先违纪,纪律审查首先要审查纪律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纪律是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底线,纪检机关必须守住这条底线,把纪律严起来,动辄则纠。
  以往总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查办案件,把办案特别是办大案要案作为衡量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标准,而纪律和规矩被束之高阁、形同虚设,往往造成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没有认识到立案审查、移交司法的是少数,把大多数党员干部置于纪律监督之外,看似严肃惩处了腐败分子,实则是放松了对纪律的要求。纪律审查严格来讲不是案件查办,审查范围远远大于案件查办,审查对象是所有违反党纪的党员,针对所有的违纪违规问题,之所以强调纪律审查,就是要突出执纪特色,强调纪律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性,解决以往案件查办过程中存在的“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小问题视而不见、养大了再办”、“以办案论英雄”等法纪不分、不讲政治、政绩观错位等问题,通过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用纪律关注大多数党员干部,让党员干部对纪律心怀戒惧,行有所止。
  纪律审查必须抓早抓小,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办大案要案固然没有错,但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处腐败案件上,一味地贪大求全,只能取得一时之效,不是治本之策,不能有效的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纪律审查必须冲着纪律去,把主要精力从立案审查中抽出来,使违纪问题成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片面追求案件大小,级别高低,要着眼于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尽快作出党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守规矩、重程序,无论对哪个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进行审查,必须加强纪律审查过程和结果的请示报告,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转变执纪方式
  及时调整工作理念和思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最前面,始终彰显“纪律”特点,还必须转变执纪方式,摆脱惯性套路,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及时、有效。
  执纪要严格,就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对违纪行为零容忍,不能等到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触犯了法律才进行纪律审查,而是要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既要对尚未违纪,但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又要对有违纪行为尚未违法的党员干部及时处理,眼里不揉沙子,不规避、不放过,把纪律的红线烧红,把警示的钟声敲响,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执纪要规范,就是要抓重点,分析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抓住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这个“关键少数”,主动出击,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要重视线索管理,严格按照新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的形式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长期积压。要举一反三,针对执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研判,提出对策建议,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执纪要及时,就是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对任何一点轻微的违规违纪苗头都不能放过,保证权力在严格的纪律约束之下规范运行。要盯住干部作风开展纪律审查,不仅要抓常抓长,还要抓细抓实,对不良苗头和倾向,要从小处抓起,时时、处处、事事都要严格要求。要盯住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纪律审查,重大节日往往是违纪违规行为的高发期,有很强的规律性,要逐个时间节点、逐个具体问题的抓,对作风问题,不管大小都要高度重视,露头就打。
  实践证明,党员、干部出问题,都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为官之义在于明法”,守纪律、讲规矩才能不出事。只有做到将党纪国法内化为心中的“戒尺”,在纪律、规矩面前“认真”而不“任性”,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组织才更有威信和尊严,更有凝聚力、战斗力。纪律和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每名党员只有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作为内心尊崇的准则和指导言行的指南,才能让自己在任何时候挺直腰板做人做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把这把“尺子”用足、用好、用严,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才能锻造出一支党和人民可信赖的党员干部队伍,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敖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