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女儿遭毒打 无奈只好把婚离

2017-07-04 11:05:33 113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虽然改革开放了这么多年,但是仍然有些落后的地方思想还在延续,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陈某是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是福建省某医院一名护士,被告黄某甲生病住院,原告与之相识,双方坠入爱河并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虽然改革开放了这么多年,但是仍然有些落后的地方思想还在延续,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陈某是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是福建省某医院一名护士,被告黄某甲生病住院,原告与之相识,双方坠入爱河并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0年3月31日生育长子黄某乙,2012年4月3日补办了结婚登记。不幸的是,2012年8月17日黄某乙遭遇车祸身亡,为从丧子之痛中解脱出来,双方2013年8月30日生育了长女黄某丙,2013年11月,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获得黄某乙死亡赔偿金29万元。由于黄某乙的死,再加上原告生了个女儿,被告经常对原告毒打,对家庭不管不顾。被告且不忠实夫妻义务,与刘姓女子同居生活。无奈之际,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了法院,要求被告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黄某甲同意与原告陈某离婚,所生长女黄某丙由原告陈某负责抚养,黄某甲每年支付陈某子女抚养费8400元,黄某甲给付陈某黄某乙死亡赔偿金114000元。
  
  (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