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的继承权不可剥夺

2017-12-07 20:04:01 85
在广大农村,有出嫁女不享有继承权、不承担赡养义务的风俗,殊不知这种风俗违背了法律规定。 金女和金男系兄妹,其父母十年前在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遗留下的这套房屋一直被金男居
  在广大农村,有出嫁女不享有继承权、不承担赡养义务的风俗,殊不知这种风俗违背了法律规定。
  
  金女和金男系兄妹,其父母十年前在县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遗留下的这套房屋一直被金男居住。因旧城改造,两位老人遗留下来的房屋被拆除后,金男领到了拆迁补偿款62万元。金女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平均分割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金男辩称,按照农村风俗出嫁的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自己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对父母的遗产有全部的继承权。
  
  经过法官的释法、讲理,金男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知,明白了男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同意和自己的妹妹平均分割这笔房屋拆迁款。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农村风俗不能抗法,出嫁女儿仍可继承。
  
  (镇雄县人民法院张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