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醉酒后溺水身亡,酒友责任?

2018-03-05 13:07:31 108
本网讯(谭杰)近日,大姚法院石羊法庭到大姚县铁锁乡巡回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醉酒后发生意外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二原告之子王某(系未成年人)受朋友邀约聚餐而后到某酒店KTV聚会,由于先后饮酒,聚会结束后,王某已醉酒无法行走,李某驾驶摩托车并在杞某的
 本网讯(谭杰)近日,大姚法院石羊法庭到大姚县铁锁乡巡回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醉酒后发生意外的生命权纠纷案件。
  
  二原告之子王某(系未成年人)受朋友邀约聚餐而后到某酒店KTV聚会,由于先后饮酒,聚会结束后,王某已醉酒无法行走,李某驾驶摩托车并在杞某的协助下将王某护送回家。当车行至某坝塘段时,王某欲呕吐,李某便停下车,杞某将王某扶下车,因二人疏于照管,王某掉入坝塘溺水身亡。
  
  二原告遂将当晚共同参与王某喝酒的李某等7人及某酒店共同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考虑到原、被告均居住在同一乡镇且被告人数众多,加上该案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同时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大姚法院石羊法庭到铁锁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该案审理历时7个多小时,邀请了当地乡镇干部、调解员、村级干部及部分群众共130余人参与了案件的旁听。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以案释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共同喝酒的7人及某酒店赔偿二原告55000元,八被告于当天晚上及时履行了赔偿责任。
  
  【法官寄语】
  
  酒能助兴,也能祸事。在此警醒大家谨慎聚餐,尊重生命,远离醉酒,发生意外不仅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健康甚至生命的损害,也可能会给亲人留下无尽的痛苦。共同饮酒人若有以下情况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
  
  2.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要对因饮酒诱发的疾病以及酒后驾车肇事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3.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
  
  4.酒局的组织者要承担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否则出事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