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对相邻关系是怎样规定的?

2014-05-07 18:53:21 103
问:什么是相邻关系?法律对相邻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答: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
  问:什么是相邻关系?法律对相邻关系是如何规定的?
  
  答: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处理相邻关系的方法是:“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我国对相邻关系的规定由物权法进行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2、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3、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4、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5、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6、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7、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作者:赵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