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一旅馆违反旅客实名登记制被处罚

2015-07-17 14:39:02 175
7月16日,大荔县一旅馆因对入住旅客未进行实名登记,违反了旅店业治安管理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店业接待旅客,必须查验旅客本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并且规定不得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或本人登记他人
  7月16日,大荔县一旅馆因对入住旅客未进行实名登记,违反了旅店业治安管理法规,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店业接待旅客,必须查验旅客本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并且规定不得一人登记多人入住或本人登记他人入住。7月16日,大荔县公安局安仁派出所在对辖区旅店业例行治安检查时,发现镇上一旅店严重违反这一法规。当日,该店入住了两名来自外地的客人,可旅客入住登记上却找不到这两名客人的姓名,民警立即责令对这两名旅客补办登记手续。并就此事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该店为了招揽生意留住客人,也出于服务员怕麻烦,多次出现不查验身份证实名登记就准予客人入住现象。
  
  据此,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作出裁决,对该旅店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