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常见刑罚制度期间的起始时间的计算

2018-11-22 11:51:54 58
1、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3、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4、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5、死缓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6、死缓减为有
 1、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3、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4、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期,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5、死缓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6、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作者: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马达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