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浩然)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构建健康和谐的校园法治环境。新源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公开庭审在身边,普法教育促成长宣传活动。2019年12月10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涉嫌犯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
本网讯(李浩然)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构建健康和谐的校园法治环境。新源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公开庭审在身边,普法教育促成长”宣传活动。2019年12月10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涉嫌犯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新源县政法委、团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各县直、乡镇中学师生共计20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为办好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开庭前认真地阅看了全部案卷材料,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充分进行质证,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解,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积极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了意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人民币3000元,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王某系青少年且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此次“公开庭审、普法教育”活动,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了新源县广大师生对诈骗犯罪的认识,增强了对诈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希望青少年们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养成守法习惯、培养守法意识、提高守法能力,远离罪恶,远离危害,争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青少年,在法律阳光的沐浴下健康成长,走好自己脚下的每一步路。
据统计,新源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已举办公开庭审5场次,受教育群众和师生逾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