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力调解,你谅我让化纠纷

2020-10-20 17:52:04 88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事实上,欠钱不还的事件不胜枚举。近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郭某与被告师某均为借贷宝的实名注册用户,2017年5月24日被告师某在借贷宝平台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事实上,欠钱不还的事件不胜枚举。近日,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郭某与被告师某均为借贷宝的实名注册用户,2017年5月24日被告师某在借贷宝平台发布了借款要约,约定到期还本付息。随后原告郭某与被告师某达成借款合意,约定原告给被告出借15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7月25日,年利率24%。同时原告郭某使用借贷宝软件与被告师某签署7份借款协议,并于当日将此笔款项转入至被告师某的账户内。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被告未按还款时间还本付息,无奈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审查案件情况后,积极与原被告沟通,了解案件情况,被告师某认可借款事实也同意偿还借款。承办法官征询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向,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耐心调解。经过两个小时耐心的释法析理,郭某自愿放弃部分利息,师某同意尽快偿还郭某借款,双方对还款金额及还款时间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办结。
  
  “调为先,和为贵”,调解不但有助于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而且有效减少了法官的办案时间,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通讯员:张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