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法院“六招”强化安保工作

2014-07-12 16:29:02 193
为进一步加大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切实防范和处置恶性突发事件、保障当事人及干警人身安全,鲁甸法院从六个方面确保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教育和检查。加大对干警对安全和稳定工作的教育,提高敏感性,对身边的人和事及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洞
  为进一步加大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力度,切实防范和处置恶性突发事件、保障当事人及干警人身安全,鲁甸法院从六个方面确保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教育和检查。加大对干警对安全和稳定工作的教育,提高敏感性,对身边的人和事及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洞察力,对涉及屡次上访、执行未结或当事人双方积怨较深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屡次上访问题无法解决、对判决或执行明显表露不满、来访时表现出激愤情绪等三类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进行造册登记,从而做到对苗头隐患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排除。
  
  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有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分工,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制,强化工作纪律,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加强排查完善措施。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暴恐事件、恶性袭警和围攻法院机关的事件,结合自身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和梳理,对信访、上访案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查找出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在加紧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基础上,完善各类安全保卫预案,并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抓好预案的演练。
  
  加强安检互通情报。承办法官根据掌握案件的情况,对重点案件和重点当事人有可能出现偏激行为的,由各业务庭报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在安全检查时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安排警力值庭。门卫人员查出当事人携带危险物品或限制物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并将情况通报给相关业务庭和承办法官,达到保卫安全人人有责和共同防范的良好效果。
  
  加强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值班人员应对外来车辆和人员实行严格检查和登记,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上班期间门卫实行双人双岗,保证2名法警在门口值班,严禁缺席和擅自离岗。对排查表上的重点人出现时,必须对其进行认真检查,并及时电话告知案件主办人和有关庭室。
  
  加强巡视安全到庭。加强法警巡视工作,使巡视制度变成对民事案件开庭缺少司法警察值庭的必要补充,切实履行巡视职责,重点对法庭、法院机关进行巡视,让当事人知道司法警察无处不在,使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庭纪律,一旦当事人情绪激动、行为偏激,法警可以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李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