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法院党组制定下发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方案

2015-01-05 14:54:47 191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认真学习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认真学习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法院及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我院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坚持团结鼓劲、积极宣传,把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迅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活动,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我院各项工作,为鲁甸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组织领导和保障
  
  为切实加强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我院党组决定成立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组长:刘易青(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马仲平(党组成员、副院长)
  
  冯国凤(党组成员、副院长)
  
  谢川(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韬(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员:周永才(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张建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春伟(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段克利(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由周永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阮雁斌、李树艳、夏文堂、张银、段琼梅、郭茂、胡波、李姜谷、丁章艳,具体负责做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要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来武装法官干警头脑,指导学习贯彻活动,推动法院工作。要确保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坚持突出特色的原则。既要紧密结合法官干警队伍和法院工作实际,又要注重创新,突出法院特色。努力做到学习贯彻活动有特色载体,践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特色典型,法院工作有特色做法,学习贯彻有特色成果。
  
  (三)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良知道德公正廉洁”、“素质提升年”和党的群众路线等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促发展、保平安结合起来,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努力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与队伍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与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有机结合起来,与完善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与促进社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让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指导我院的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内容上搞好结合,方法上相互借鉴,资源上互通共享,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做到学习教育和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具体安排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其《辅导读本》等学习书籍订发给每一位法官干警。
  
  二是党组书记、院长要为全体法院法官干警作一次专题讲座,就十八届四中全会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辅导。
  
  三是每个党支部要组织一次以上的集中学习活动,让每名党员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就其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认识进行交流。
  
  四是每位法官干警要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完成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1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在2015年10月1日前交到领导组办公室。
  
  五是要在鲁甸法院网上开辟专栏;各部门也要借助相关载体,新闻中心要在宣传橱窗等扩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效果。
  
  六是党总支将于2015年组织一次主题演讲比赛。
  
  七是在上半年组织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活动,由相关同志就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体会进行交流发言,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讨论交流。
  
  五、相关要求
  
  党总支、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审判执行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提高认识。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第一要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推进。
  
  (二)加强领导。成立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领导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易青同志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党总支、各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抓落实,履行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学习贯彻的实际成效,纳入各支部、各部门和个人工作考核,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必要内容。
  
  (三)全员覆盖。党总支、各支部、各部门要层层传达学习,层层宣传发动,认真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人人参与,人人有提高。各支部、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领导组办公室,其他相关的情况及信息简报等可随时报送。
  
  (四)重在落实。领导组将对学习贯彻的情况进行督查,了解工作进展,通报相关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开展学习贯彻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开展活动不力、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落实。
  
  (五)注重创新。各部门应根据院内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方法,丰富内容,使学习贯彻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法官干警、贴近基层,充分调动和吸引广大法官干警参与的积极性,努力使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人心,努力使活动取得实效。
  
  (作者:周永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