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路”难阻法官情 巡回办案上羌山

2015-05-05 15:16:35 62
羌族因大多居住在海拔两千米左右的高山区,所以被人们称为云朵上的民族。 本赡养案中两位年迈有病的老居住的羊角村,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西北部十分边远的墩上乡境内。这里地势陡峭,山路崎岖,海拔达两千米余米。该村羌民大多聚居在山妖之上,经过多年艰辛努
  羌族因大多居住在海拔两千米左右的高山区,所以被人们称为“云朵上的民族”。
  
  本赡养案中两位年迈有病的老居住的羊角村,位于北川羌族自治县西北部十分边远的墩上乡境内。这里地势陡峭,山路崎岖,海拔达两千米余米。该村羌民大多聚居在山妖之上,经过多年艰辛努力,依山傍崖修建了一条唯一通往外界的“天路”。这里绝大多数青壮年都常年外出务工,留守的绝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而年老体弱的老人由于生活困窘,赡养纠纷时有发生。
  
  近日,羊角村的村民唐某某、龙某某就因两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遂将儿子唐甲、唐乙起诉至法院。经法官了解,老大唐甲成家后在墩上乡随女方生活,老二唐乙成家后到了外县安家,也随女方生活,并在成都开有家具加工厂。两位老人均是60多岁的高龄,原告唐某某长年患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妻子龙某某也身患四级残疾,腿脚行动不便,生活难以自己理。原告多次要求两被告给付赡养费,照料老人,但两被告确相互推推诿,不管不问,甚至还恶言相向。经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委屈、无奈的两位老人只好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院。
  
  法院受理后,当即向当地村委会和基层干部了解情况。考虑到山高路远,两位老人有病行动不变,当即决定到原告处就地开庭。村委会领导知道后高兴地说:“太好啦,最近几年,我们这里象这样的纠纷比较多,我们的工作也做了不少,但是效果不明显。希望法院到当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承办本案的北川禹里法庭法官在前往原告居住的高山途中,看见了惊心的一幕:一辆面包车因动力不足,在崎岖陡峭的山路上一路下滑至崖边,险些坠崖。但法官们不怕坡陡路险,硬是爬山涉水、翻山越岭,按时赶到原告居住地准时开庭。
  
  在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到被告两兄弟十几年互不来往,不仅缺乏兄弟情谊,还相互猜测父母的钱给了对方,并在庭审中争的面红耳赤。
  
  原告龙某某情绪也很激动,痛斥被告不孝,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对其生病住院不管不问。就连儿媳妇也看不惯老人的生活方式,还多次和老人争吵。说着说着老人不时站起来委屈地指着二被告痛骂。庭下群众也议论纷纷,现场的群众情绪也很激动,在法官和法警的维持下、劝导下,庭审秩序才得以恢复正常。
  
  办案法官从刑法中的遗弃罪的刑事责任规定,到《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子女赡养义务的具体要求,以及我国尊老敬老的传统的美德,语重心长,娓娓道来,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让庭上的二被告深深的感到理亏和羞愧,庭下的老百姓也入耳入心,受到教悔。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二被告负责二原告的赡养,并从2015年5月起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1020元,并负责其医疗费及死亡后的丧葬费用.
  
  这起普通的残疾羌族老人赡养纠纷案,从起诉到结案,仅用了一个月零五天时间,就在办案法官们的辛勤努力下,圆满的划上了句号,破碎的亲情得到弥合,一家人也重拾笑颜。临别时,两位年迈的老人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连声说“谢谢法官!谢谢你们!……”。
  
  (作者:北川法院  曹斌  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