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男子赵某某是一名九零后,今年23岁,曾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6月13日被大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4年7月3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被告人赵某某不思悔改,自2015年7月起又开始重抄旧业,在两个月的时间疯狂作案多起,再次将自己送入了监狱
大关县男子赵某某是一名九零后,今年23岁,曾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6月13日被大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2014年7月3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被告人赵某某不思悔改,自2015年7月起又开始“重抄旧业”,在两个月的时间疯狂作案多起,再次将自己送入了监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赵某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赵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赵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艾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