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息借贷风险大 莫因利息失本金

2016-11-30 13:16:47 55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3年4月,李某某收到朋友王某电话,电话中王某称:兄弟,给我借30万元,我每月算你5%的利息,比放在银行划算多了。李某某一听高利息,又念及与王某的多年交情,便一口答应,当日王某便出具借条,约定次年4
  近日,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3年4月,李某某收到朋友王某电话,电话中王某称:“兄弟,给我借30万元,我每月算你5%的利息,比放在银行划算多了。”李某某一听高利息,又念及与王某的多年“交情”,便一口答应,当日王某便出具借条,约定次年4月还款。
  
  到了约定期限,王某连本带利分文未付,多次上门讨债,却总吃闭门羹。无奈之下,李某某将王某诉至伽师县人民法院要求其还钱。法庭审理认定了双方借贷事实,由于李某某自愿放弃利息部分,法庭最终判决王某给付李某某30万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却仍旧没等到这30万元,只好再次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调查,才发现王某早已人去楼空,不知所踪。
  
  高利息加上熟人关系往往让人放松警惕,但“天上掉馅饼”的美事很可能会让你血本无归。法官提醒:高息借贷风险大,莫因利息失本金。(李龙伟)